高明区产业新城PPP招标公告

高明区产业新城PPP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行政区域高明区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7:0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的委托,对其 佛山市高明区产业新城PPP项目 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607-201712-1008-0005       

四、PPP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产业新城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佛山市高明区城市产业化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拟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按照工业园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共同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项目采购人)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范围包括西江新城核心区二期(东起荷富大道,南至西江大道,西邻祥福路,北接秀丽路)和沧江工业园直接管理区(东起碧桂路,南至兴良路,西接杨西大道,北邻沧江)。

本次采购活动的合作范围区域四至以最终签订的《PPP项目协议》为准。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属于城镇综合开发项目。在提倡政府与企业合作精神的前提下,由社会资本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独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合作区域内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一体化的区域开发综合性工作。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与内容、政府付费机制、政府监管、项目潜在社会资本方的投资积极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本项目拟采用综合性PPP模式运作。根据产业新城开发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的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拟定项目运作方式为:

1、政府通过公开方式,选定合格的社会资本;

2、中选社会资本(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实施本项目之目的,在合作区域内专门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SPV);

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作为签约主体,与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签署承继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他合作事宜;

4、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按照约定的进度及要求承担合作区域内的相关合作事项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5、合作期内,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与项目公司结算服务费,并根据项目进度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以促使其覆盖成本、收回投资并获取相应回报;

6、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合作区域内的项目设施及相关经营管理权等权利和权益(项目公司自持产权的自建自营项目除外)全部无偿移交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7、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三)合作内容

本项目属于城镇综合开发类PPP项目,项目涉及合作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服务等多方面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土地整理服务:土地整理的具体工作由政府方负责,所需资金由社会资本方提供并计入项目总投资,具体包含土地前期开发拆迁费用、农用地的复垦费用和耕地占补平衡费用、与土地前期开发拆迁相关的各项补偿费用、村民拆迁安置区的建设费用、安置标准厂房的建设费用、与征收、收购或收回土地有关的税费等。

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市政供水设施,市政雨水、污水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邮通讯设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以及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其他配套设施或相关工作等。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公园、绿地、广场、景观环境、河道整治等设施,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设施,以及其它符合公共服务的设施等。

4、产业发展服务:包括区域的产业定位及发展规划研究,区域内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宣传推广,从获取投资项目信息、产业导入到企业开工建设及投产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产业发展服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综合服务等工作。

5、规划设计咨询及运营等服务:包括合作区域编制及变更战略规划、空间规划(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咨询服务,合作区域的有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服务,土地储备、整理、出让方案的咨询服务等;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等项目的运营维护(包括清洁、绿化、维护等);其它相关服务。

(四)项目合作期限

自《PPP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西江新城核心区二期合作期15年,沧江工业园直接管理区合作期25年。具体以《PPP项目协议》约定为准。

(五)投资结构

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独资设立专门从事合作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本金以外的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并承担向融资方还本付息的义务。

(六)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其中,使用者付费由合作区域内特许经营子项目直接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构成,特许经营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性设施等。使用者付费的结算方式于特许经营协议中具体明确。使用者付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优先偿还特许经营子项目的建设成本、融资成本和对应收益,不足偿还的部分与项目公司各项服务费用共同计入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范围;超出偿还的部分用于抵扣项目公司各项服务费用,降低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社会资本投资及回报、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上限不超过合作区域内地方政府新增可支配财政收入中可用于付费的部分。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在过去五年内(2012年11月至今),申请人具有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以上三种经验具备一种)园区、产业新城类项目业绩经验。

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授信协议,且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0,000.00),授信的截止日期须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

5、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申请人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合格制。

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作为正式的磋商响应人。(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一)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本项目的采购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具体于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

2、本项目履约保证机制根据项目情况与政府另行协商确定,于PPP项目合同中明确。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12月 28日15时33分 至 2018年 01月 22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05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陈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人:鲁慧民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17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
联系人:陈敏红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500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新城 高明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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