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教体新城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PP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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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教体新城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8日


临湘市教体新城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推动临湘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临湘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临湘市教体新城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临湘市教育体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现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临湘市教体新城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7】C111

(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KGSG-ZB-********

(四)项目总投资:128000万元(即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建设费用118000万元(含设计费),征地拆迁费用10000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临湘市教体新城PPP项目位于临湘市城区内,选址于临湘大道南侧、南太路西侧、峡山路北侧、兆邦路东侧区域。项目建设内容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即示范新校)建设及新城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际实施的设计文件为准,PPP项目总投资最终以临湘市审计机关审核认定金额为准。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成交社会资本方与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80%;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16年(含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3年);

(5)付款方式:采用绩效考核付费方式;

(6)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8)具备建设和维护管理运营本项目的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1社会资本方应具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1.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已承接过单个(竣工验收或在建项目)投资额在1亿及以上的BT、BOT、PPP、EPC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竣工项目提供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C1]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且资产负债率≦70%;

2.1.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投标人须提供:[C2]查询时间在公告期内的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1.6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2.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

(2)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1.1.1、2.1.4、2.1.5、2.1.7条资格条件;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2.1.1、2.1.2、2.1.3、2.1.6条资格条件,同时要求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占股大于50%。

2.1.8、不以联合体投标的独立投标人,应符合以上1.1.1、2.1.1、2.1.2、2.1.3、2.1.4、2.1.5、2.1.6条的资格条件。

注:以上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报名后不得变化或更换。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供应商必须办理数字CA,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六副共七份,同时附带电子稿一份)按照如下时间地点面送。

接收时间:2018年1月18日13:30-14:3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4:30时

接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

6.1申请人应2018年1月17日17:00时前,将项目诚信保证金伍佰万(¥500万)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申请人须至采购人处领取项目诚信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湘市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4300 1680 0660 5250 5236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 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电 话:135*****288

地 址:临湘市长安中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钟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临湘市工业局四楼405室

监管机构: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项目名称)的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能签署本项目《PPP项目合同》机构,其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为:牵头方负责项目的;成员单位一负责项目的;成员单位二负责项目的。中标后联合体各单位可一起或单独与政府方相关单位签署相应的协议合同,各成员在联合体中不存在权益比例。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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