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台式电脑采购GXXMGL-ZB-(CW)*******
询价邀请函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批台式电脑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台式电脑采购 项目编号:GXXMGL-ZB-(CW)*******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捌仟柒佰贰拾元整(¥8720.00元)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货物需求及服务要求:
1、货物需求: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参考 品牌 | 参数配置 |
1 | 台式 电脑 | 2台 | 戴尔、联想、惠普 | 英特尔I3-7100七代处理器,8G DDR4内存,硬盘:1000G(7200转)硬盘; 内置WIFI无线网卡和3.0蓝牙功能; 集成声卡/网卡,同品牌21.5寸1920*1080IPS屏液晶,HDMI/DVI/VGA接口,USB防水键盘鼠标,主机接口: 前面板USB接口:2*USB3.0; 2*USB2.0; 后面板USB接口:2*USB3.0,安装正版 WIN7 64bit中文专业版操作系统。 |
2、商务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报价人必须就“货物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所指报价是指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
<!--[if !supportLists]-->(2)<!--[endif]-->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其参数配置要求,若报价的参数配置优于或高于的,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经查实未实质响应的,视为报价无效。
(3)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中“报价表”的参数配置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签订合同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
(6)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供货及售后服务:
(1)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货物必须是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出货单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等(如有),随配附件和工具须在供货时一并提交。
(2)包装要求:出厂原包装,符合环保要求。
(3)售后服务方面: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2)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4)接到故障或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小故障当日修复,大故障第二个工作日修复 ,如不能修复,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部件及免费对货物定期保养、维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等,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括:①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参数、品牌、单价、合价、交货期、联系方式等内容);②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写);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④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内页、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⑤货物需求一览表里的其他要求证明材料;⑥报价人近三个月(2017年9月~11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或依法免缴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报价人近一季度(2017年7月~9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⑧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其中 ①②③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封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即封面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货商名称、递交时间,封口处均粘贴密封条,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公章为合格。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未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8年1 月4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1楼 2号开标厅(龙圩政贤路150号),由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签收,逾期或外包封不符合密封、标记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报价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报价 ;2、以本项目询价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评标价只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成交价,签到合同价为成交人的报价。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八、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苍梧县旺甫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小燕 联系电话:185*****29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 联系人:龚小姐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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