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县级】莎车县公安局专用设备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KSSCX(YQ)2017-011号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莎车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专用设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特邀请资质符合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KSSCX(YQ)2017-011号
2、招标名称:专用设备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莎车县公安局
4、采购机构名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专用设备1批130万元
项目报名前必须到实地踏勘,并由采购单位出具踏勘证明。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磊,电话:189*****732。
6、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7、投标商报名提交资格预审证明材料: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方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
(6)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需加盖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原件资料需复印并加盖公章,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成册,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我中心。在资格预审时需现场提供以上原件。
8、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
1)公告起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元月9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予接收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2)递交地点: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莎车县新公安局对面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9、2018年元月12日上午10:30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按规定确定三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10、开标时间拟定于2018年元月16日上午10:30。
11、项目联系人:王瑱梅 刘军联系电话:****-******* 传真:****-*******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标签: 专用设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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