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大厦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wxs********0-02
1、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 金源大厦桩基工程 ,已由 锡新管发[2006]390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金源大厦桩基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工程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土方开挖、余桩处理,合同估算价1450万元;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2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每个投标单位可参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无锡新区 ;
2.4计划开工及竣工时间: 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
(3)项目经理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6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本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在建项目地点和联系人电话一览表。
(1)报名时间: 200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06年 11 月 3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报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密封后,于 2006 年 11 月 3 日 16 时 00 分以前投至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大厅 2 #投标箱内 处,逾期将不接受。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于 200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06 年 11 月 2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6 时 30 分至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于2006 年 11 月 3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6 时00 分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在2006 年 11 月 6 日上午9 时 00 分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送达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金源大厦桩基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6 年 11 月 7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且小于9家的全部入围;超过9家的按资格预审入围评分标准选择9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评分标准详见附表“金源大厦桩基工程资格预审入围评分标准”)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 214002 联系电话: ********、130*****778
传 真: ******** 联 系 人: 朱姣平
金源大厦桩基工程入围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评分标准
1、企业净利润(税后利润)(2分)
净利润>02
净利润<00
2、企业履约能力(2分)
货币资金>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15%2
货币资金<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15%0
3、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2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702
70%≤企业资产负债率<901
企业资产负债率≥900
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4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2/项
5、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 (36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3/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4/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5/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6/项
6、企业承担的其他非类似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28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2/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3/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4/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5/项
7、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6分)
省级(有效期二年)2/项
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项
8、企业信誉(2分)
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
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1
9、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纪录”予以公示情况(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的,按一年计算)
被行政处罚-4/条
违反规章以上规定-3/条
违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2/条
近几年出现合同纠纷的主要责任方-1/条
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8分)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4/项
11、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40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3/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4/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5/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8/项
12、项目经理承担的其他非类似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上工程项目)(31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3/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4/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5/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7/项
13、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10分)
省级(有效期二年)3/项
地市级(有效期一年)2/项
14、项目经理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3分)
部级(有效期三年)3
省级(有效期二年)2
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
15、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纪录”予以公示情况(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的,按一年计算)
被行政处罚-4/条
违反规章以上规定-3/条
违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2/条
三、附加分
(一)现场考察7分
现场管理(指在建工程。主要考察:施工资料、现场平面布置、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安全措施、管理班子在位情况等)2分
施工质量(在建工程主要考察: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验检资料、原材料检验资料.竣工项目主要考察:工程的观感质量、质量验评资料等2分
项目经理考核3分
注:投标申请人提供所有在建工程的地址、联系方式。
注:1、依据本评分标准得分前9名的投标单位入围。
2、市优有效期1年,省优有效期2年,国优有效期3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若发证或发文日期不一致的,以发文日期为准。
3、以上所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获奖证书及ISO9000证书复印件的在资格预审时交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4、同一工程同一评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得重复计分。
5、不良行为记录,处罚,通报文件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规定的,分时限按一年计算。
6、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交纳的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不能提供,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7、类似工程指:桩基工程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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