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监理KZJL-3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监理KZJL-3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 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全额投资,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KZJL-3标段进行国内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起于当雄县羊八井镇桑巴萨村(起点桩号:K3779+450),止于波玛互通(终点桩号:K3847+500),路线全长约68km,羊八井2号隧道长6.2 km,监理工作范围包括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机电工程等。波玛互通立交位于主线K3845+000~K3847+500处,主线长2.5km,匝道长1.984 km,连接线长0.725km。互通区共设主线桥48m/1座,下穿青藏铁路顶推框架桥24.1m/1座、涵洞10道,通道4道,监理工作范围包括路基、桥涵、互通立交等。
2.2 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5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3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计划2018年1月开工建设。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KZJL-3 | K3779+450~K3847+500 | 约68 |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机电工程等设计图纸涵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K3845+000~K3847+500 | 主线长2.5km,匝道长1.984 km。连接线长0.725km | 路基、桥涵、互通立交等设计图纸涵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2.5 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至少完成高速公路:累计路基工程10km、累计路面工程60 km、一座互通式立体交叉、一项机电工程(含一座特长隧道机电工程)、一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须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查询,附带清晰网址的截图资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或质量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中心实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计划承担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母体机构。
3.2 按本公告第3.1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独立完成路基、路面、互通式立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等的施工监理,仅限机电工程一个专项进行联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监理招标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1款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本公告第3.3款要求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公告3.4款要求的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原件,本公告第3.5款要求的信用评价结果和第3.6款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上述资料一套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报名表及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2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日报》、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德吉卓嘎、樊海仕
电话:****-*******
传真:****-*******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3.报名表
2017 年1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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