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长春基地L平台改造项目总装车间检测线设备招标公告
红旗长春基地L平台改造项目总装车间检测线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春基地L平台改造项目总装车间检测线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339-3
1、招标条件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春基地L平台改造项目已获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春基地L平台改造项目总装车间检测线设备
2.2招标范围: 四轮定位仪、大灯检测仪及空气弹簧标定装置各一台设备及设备数据上传
2.3计划投资额:460万元(含税)。
2.4交货日期: 2018年6月30日前安装完成;2018年7月10日前调试完成,保证系统联动运转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 长春.一汽红旗工厂L平台总装车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通过IS09001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所提供的产品如为国家强制性认证序列内的,其产品须具备3C认证。
3.3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在汽车行业主流合资公司(大众、通用等)30JPH以上生产线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 投标人兄弟公司等第三方的业绩无效,须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提供非OEM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每日9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公告第三条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邮件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锦程大街2769号,与安康路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958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 话:****-********、********
联 系 人:曲女士、刘女士 电子邮件:********18@qq.com
银行帐号:****************843 行 号:********0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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