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热解设备处理项目

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热解设备处理项目






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热解设备处理项目公告变更

经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龙陵县环境保护局、龙陵县财政局文件-龙环发〔2017〕44号及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规定,德宏德众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委托,就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热解设备处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热解设备处理项目;

2、交易编号:DHDZLLCG2017-32(磋);

3、采购内容:采购一套垃圾热解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本项目采购预算:640000.00元。

5、磋商范围:

6:承包方式:包采购、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培训、检测(包合格)、质保、售后维修维护服务等全费用包干。

垃圾热解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1

垃圾热解设备

详见磋商文件

1

二、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 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文件。

5、磋商响应人需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2网上报名及电子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格式*BZBJ)及其它磋商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响应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3现场报名流程:磋商响应人除需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外,还需于报名时间内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4.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个);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德宏德众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备注:磋商响应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公司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上述3.3条),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磋商响应人视为未报名成功,逾期恕不受理。

3.4磋商文件售价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0日15:00时,磋商响应人请于当日14时30 分至15时00 分时分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4.2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磋商响应人需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1份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1份(同时携带加密CA)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第一开标室)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人不再接收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响应保证金

磋商响应人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于开标1天前从磋商响应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并保证开标时必须到户,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德宏德众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开户行:龙陵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

帐 号:****************

磋商响应人需开标前确保保证金必须到户,同时在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地址:龙陵县龙江乡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47*****265

采购代理机构:德宏德众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龙苑小区9-6(二楼)

联 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7*****137****-*******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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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处理 垃圾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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