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 招标公告

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综【2017】2号文批准建设,绥招办发【2017】45号文批复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编号HNXZ-2017-SY-XMZB-15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

2.2建设地点:绥宁县长铺镇。

2.3规模:新建学生宿舍楼一栋,层数为5层,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绿化、硬化、水电管网等配套设施 。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18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sggzy.com)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 28日~2018年1月3日17:00止,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s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600元,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支付宝购买标书支付凭证。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ys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19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绥宁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绥宁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绥宁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11.4中标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在绥宁县成立独立项目部(或分公司)、到绥宁县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独立纳税义务且明确为供材(或部分供材)方的合同方式或选择简易方法缴税。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

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131*****677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黄先生 苏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0@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建 学生宿舍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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