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6月份或2017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3、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名称: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28 至2018-01-04 09:00-11:00 13:00-16:00 ,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报名时携带如下资料。验证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6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5.《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6.提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8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18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楼会议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纸质投标文件。 六、其他 各报名单位于上述时间段,携带前述资料至招标代理单位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本。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新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 联系人: 陈建娥 联系电话:139*****04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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