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仓库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化石仓库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自贡市恐龙博物馆化石仓库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恐龙博物馆化石仓库扩建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08]4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恐龙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自贡恐龙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3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恐龙博物馆。

2.2建设规模:化石库房扩建(增加化石存储室、化石修复和保护、试验和科研工作室)157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库房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3 月 9 日至2009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钱江铂金时代广场2幢11楼705号持下列证件以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恐龙博物馆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238号

邮编:643013

联系人:曾舸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钱江铂金时代广场2幢10楼10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件列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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