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集中供热建设1招标公告

生物质能集中供热建设1招标公告

关于隆回聚森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生物质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我局于现拟对隆回聚森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生物质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为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透明性,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生物质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回县桃洪镇城东南工业园

建设单位 隆回聚森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6日

联 系 人:王飞翔 电 话:177*****922

地 址: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业主租赁湖南湘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原锅炉房场地(东经111.049166,北纬27.096388)。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00 m2,用地面积为1498 m2,总建筑面积为1627 m2,主体建筑为一期燃料仓库和一期设备间,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供电、水处理、供热管网等辅助设施。主要设备为2台DZW10-1.6-BMF燃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项目建成后主要对项目周边企业(湘丰特种纸业、群丰生物、邵阳新源、翰星纸业、和诚医药)进行集中供热。

一、本项目建设施工期污染防治,

本本项目租赁湖南湘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原锅炉房场地,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废气:应在场地四周的边界设置1.8m以上的围挡;作业场地采取防尘布、网进行封闭施工,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装修期,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2001年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及冲洗废水可依托湘丰纸业公司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对安装过程中机械零部件撞击、电钻等噪声,等采取隔音、减震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废: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按规定办理好固废处置手续,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二、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的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1、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本项目采用双筒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两级除尘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软水设备反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较为洁净,可作为绿化用水或清净水排放;软水设备反冲洗水经沉淀中和预处理后作为湖南湘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用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隆回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赧水;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炉渣、除尘灰、废树脂、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炉渣、除尘灰外售做农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项目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箱,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负责清扫、及时清运;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在设备选项型上,选先进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加装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装置等能有效降解噪声,使其达标。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最终结论,该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实施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欢迎公众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中供热 生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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