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汽车招标公告

瑞丰汽车招标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天津市第二中学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公务用车项目(项目编号:HBGP-2006-065)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需求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期
1江淮瑞丰汽车型号:HFC6470A
颜色为灰色辆1尽快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6年10月30日16:30前到天津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财政局218室)提交报价文件或传真至本中心。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一定数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狮子林大街284号
邮政编码:300143
电子邮箱:hbqzc@eyou.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 陆先生 金女士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10月27日

附件1:
报价书(格式)
一、产品报价书
二、企业资质文件(供应商提供)
三、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提供)
产品报价书
单位:元
序号货物名称基本配置生产厂家货物产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合计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
供应商需承诺以上报价为最终优惠价格(包括运输到货价格)。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
授 权 书(格式)
兹授权 代表 进行天津市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
特此证明。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