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贺州市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水利建设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农经【2016】257号、303号、424号、贺发改农经【2017】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电力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48号,因第一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三家,故该招标项目流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贺州市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48号(重)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中心城区。
工程规模: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利工程部分和市政景观工程部分,其中水利工程部分主要包括新建金泰湖一座、金泰湖护岸2.568km,整治育才河全长1.845km,新建育才河护岸3.69km,新建育才河液压升降坝一座。工程建安投资额约17968.91万元。
招标范围:贺州市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水利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贺州市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费约240万元。
计划工期:54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确定监理人后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竣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 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5年)具有中型引水、水源或水库工程或河湖连通或江河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与工程所在地县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三选一即可(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4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有2人的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至少有1人监理专业为环境保护,至少有1人监理专业为水土保持。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8年1 月9日至 1月15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联系电话:0774- *******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5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必须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开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回执、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函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参加现场勘查。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签到进行现场考察的,投标无效。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招标人定于2018年1月16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开标地点及时间本工程定于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广裕.帝景湾三座P15号
邮 编:537000
联 系人:何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41@qq.com
招 标 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1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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