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9J-********-****48-1

招标编号:DTZY-2017-施工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5〕6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基地内;

2.2工程规模: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8.1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根据平面特性分为A#、B#、C#、D#楼,其中A#楼、B#楼、C#楼层数为五层(从运用库顶部算起),A#楼建筑高度约29.1米,B#楼、C#楼建筑高度约28.85米;D#楼层数为四层(从0.00米层算起),建筑高度约39.82米。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空调、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标识工程等,但不包括外接电源工程和电梯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室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具体分为:

一标段:

包括A#楼23.20米层及以上部分、预留城市快速路东侧16.00米层汽车库及预留城市快速路上盖平台(Y1-20轴和Y1-21轴之间的伸缩缝以东)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面积94370平方米(其中预留城市快速路上盖平台面积5420平方米),幕墙面积25100平方米,概算工程费约24433万元(其中机电安装工程10408万元,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14024万元)。

二标段:

包括:(1)B#楼23.20米层及以上部分(包括连廊1、连廊2)的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面积32620平方米,幕墙面积13570平方米;(2)所有上盖开发项目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地面铺装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线、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标识工程及其室外配套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等,不包括A#、C#、D#楼顶室外工程);概算工程费约14136万元(其中机电安装工程5918万元,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5337万元,室外工程2881万元)。

三标段:

包括:(1)城市快速路西侧16.00米层汽车库(Y1-R轴以南,Y1-20轴和Y1-21轴之间的伸缩缝以西)的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2)C#楼23.20米层及以上部分(包括连廊3)的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3)所有上盖开发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幕墙面积18000平方米,概算工程费约18956万元(其中机电安装工程9835万元(含建筑智能化工程2246万元),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9121万元)。

四标段:

包括:D#楼地下室、0.00米层、10.00米层、16.00米层(预留城市快速路西侧Y1-R轴以北、Y1-20轴和Y1-21轴之间的伸缩缝以西)、23.20米层及以上部分(包括连廊4)的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面积30900平方米,幕墙面积14450平方米,概算工程费约9576万元(其中机电安装工程4660万元,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4916万元)。

备注:申请人可投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申请人投多个标段须按照所投标段分别递交申请文件,但可以填报同一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为同一投标人的,按标段概算金额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

计划总工期:517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2.6本项目投资概算:约6710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一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申请人应具有下列两项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完整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且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申请人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和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5)申请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6)申请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申请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申请人拟派现场安全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等,上述人员要求均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

(9)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11)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2二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完整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且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申请人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和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5)申请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6)申请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申请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申请人拟派现场安全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等,上述人员要求均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

(9)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11)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3三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申请人应具有下列两项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申请人近三年(指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完整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且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申请人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和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5)申请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6)申请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申请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申请人拟派现场安全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等,上述人员要求均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

(9)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11)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4四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申请人应具有下列两项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近三年(指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完整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且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申请人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和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合并计算为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或工程造价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5)申请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指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与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类似规模是指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工程造价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6)申请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申请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7)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申请人拟派现场安全员不少于1人(均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等,上述人员要求均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

(9)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11)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申请人申请多个标段须按照所申请标段分别递交申请文件,但可以填报同一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7年12月29日18时00分至2018年1月4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时间:

/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2018年1月5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8年1月8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8年1月9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http://)、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n/)、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中国建设报》上同时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31号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邮编:

730000

邮编:

730000

联系人:

李宗睿

联系人:

张娜娜、张蕾

电话:

****-*******

电话:

139*****167153*****467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qq.com

2017年12月29日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标签: 装饰装修 机电安装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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