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五中游泳馆恒温设备(含空调、除湿)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康五中游泳馆恒温设备(含空调、除湿)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7永施招第1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五中游泳馆恒温设备(含空调、除湿)采购安装工程已由永康市发展与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118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康市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康市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而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配置清单、三集一体除湿热泵系统设备、真空热水锅炉系统设备、空调设备等采购安装。
2.3招标范围:完成永康五中游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含管线预埋及与本工程相关事宜)、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
2.4工程建设地点:永康经济开发区铁岭路99号
2.5计划工期(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接到需方安装通知后30日内完工
2.6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2014年10月1日以来游泳池设备及水处理环保设备经营安装等类似项目业绩。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施工企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携带下列材料:
4.1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介绍人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证明);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4.4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核查);
4.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6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提供承包合同原件备查)
备注:参与投标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办理《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永康市招投标交易席位证》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8楼窗口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8:30—11:30,14:00—16:00,双休日除外),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4日9时30分,地址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九开标室(一)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电话:****-********
8、行政监督部门: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康市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马路501号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丹溪东路泉源社区2幢西2号
联系电话:0579- ********
招标代理: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1053号2楼
联系电话: ****-********
永康市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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