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油烟烟尘平行采样仪招标公告

智能油烟烟尘平行采样仪招标公告

SZRF2006-X-066
受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我公司对其拟采购的智能油烟烟尘平行采样仪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与配置

数量

备注

1

智能油烟烟尘平行采样仪

智能油烟烟尘平行采样仪
TH-880V1/其余表配

2

注明最快交货期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报价货物如为进口的,在交货时须提供海关商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
序号货物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数量市场价报价总价交货期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报价表
格式: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清货款.
4、成交原则: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格成交;当价格相同时,交货期较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6、请贵单位于2006年11月2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东小桥下塘7号2幢304南(苏大附一院对面沧浪创业园东区),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3:30分在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
7、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杨锐鸣 陈 超。
10.采购(甲方)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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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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