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给水工程(渔洋山景区-蒋墩转盘)招标公告
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给水工程(渔洋山景区-蒋墩转盘)招标公告
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给水工程(渔洋山景区-蒋墩转盘)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给水工程(渔洋山景区-蒋墩转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经投【2017】16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厂,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环太湖大道、舟山路 规模:造价约400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001001 | 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给水工程(渔洋山景区-蒋墩转盘) | 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给水工程(渔洋山景区-蒋墩转盘) | 15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8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市政公用-Ⅲ组。(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备注:1、本项目图纸资料及标底计价文件等附件上传于附属文件中,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 6、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须编制。 7.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本工程标底价357.554471万元设定市政发包下浮率为18%,中标后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298.727907万元,请各投标人按发包价报价,不按此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不进入评审。9、本工程采用2018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王爱栋 | |||||||
电 话: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xinyizaojia@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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