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宾大酒店房屋租赁(三次)招标公告
武汉国宾大酒店房屋租赁(三次)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房屋租赁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
发布时间 2018-01-01
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及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房屋租赁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合格承租人。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房屋租赁项目
2、招租单位: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WHJK2017ZC016
4、本租赁场所包含:1号楼、2号楼及附楼和附属场所,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拟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实行整体出租。
租赁场地编号 | 业主单位 | 面积 | 所属性质 | 备注 |
1号楼 | 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 | 3141.58平方米 | 单位资产 | 国有 |
2号楼及附楼 | 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约8858.42平方米 (附楼未办产权) | 企业资产 | 国有 |
5、租赁房屋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188号
6、租赁期限: 1号楼为10年;2号楼及附楼为10年。
7、房屋租赁用途:综合性酒店,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腐蚀、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类物品经营或存放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违法的行业项目。
8、租赁房屋现状:
8.1租赁房屋2号楼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2号楼附属楼(面积约3000平方米)系后期搭建,未取得权属证书。
8.2因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多福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处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故招标租赁房屋的交付时间在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主要条款中进行特别约定;
8.3租赁房屋消防、水、电等设施设备系统不具备使用条件,上述手续的办理在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特别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5、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完税凭证及社保交纳证明);
7、提供 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所有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应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的证明原件),查询日期为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后;
9、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
10、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并注明银行办理电话及联系人以供核查(存款证明文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11、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确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携带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26栋10楼)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26栋10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岸区黄浦大街188号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26栋10楼
联系人:刘杨明
传真:***-********
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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