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
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
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投资函[2017]457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现对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
四、工程投资额:约476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内容包括: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2台电梯的电梯井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以及管钱迁改等配套工程等(建筑面积714.9平方米,建筑层数26层(含1层夹层)地下一层,建筑加建总高度97.6米)。
3、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已包括了全过程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2.00万元。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 月30日至 2018年1 月 8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18年 1月 2日至 2018 年1月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②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6号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电话:***-********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7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单 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 月3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电梯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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