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7]2397号确认书批准,现就2017年度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YJZFCG-2017-8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2017年度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 工程名称 | 参保险种 | 预算金额 | 保险期限 |
1 | 2017年度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 医疗责任险 | 70万元 | 2018年2月1日-2019年1月31日 |
2 | 2017年度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 雇主责任险 | 6.5万元 | 2018年2月1日-2019年1月31日 |
3 | 2017年度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 公众责任险 | 5万元 | 2018年2月1日-2019年1月31日 |
4 | 2017年度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 财产综合险 | 22万元 | 2018年2月1日-2019年1月31日 |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团体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次保险险种(医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及财产综合险);
(2)投标人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对本项目授权后,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可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八、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营业中心
备注:通过现金形式提交的一律拒收其投标文件。
保证金递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采购人。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5日1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5日13时3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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