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福州法庭(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福州法庭(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榕招〔2017〕89号
开标时间:2018-02-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昌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瑞晟榕招〔2017〕8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福州法庭项目(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投资函〔2015〕118号、闽发改投资函〔2017〕79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昌铁路局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南昌铁路局货币补偿资金,招标人为南昌铁路局工程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3170平方米,其中地上14910平方米,地下826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的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与装修装饰、人防、电梯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及广场、绿化及景观、附属、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弱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5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无;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一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且地下室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3.6.备注:①投标人业绩与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项目;②公共建筑是指(下同):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不含商住楼),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_cpr&fenlei=_5y9YIZ0lQzqlpA-">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航站楼、车站建筑等)。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必须能正常导入、解密并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我省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 。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2日9时00分至2018年01月08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4.2.0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2日9时00分至2018年01月08日17时00分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图纸并获取购买凭证,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年02月28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 ,邮编:350001 ;

电话:****-********

联系人:吴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一层,邮编:350003;

电话:****-****************,传真:0591-********

联系人:林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福州 法院 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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