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二期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18年1月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招标二部
1. 招标条件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经批复,招标人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进路
2.2 服务时间:本工程施工工期为90天。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设计、性能、供货、拆除、安装和试验等),包含烟囱外壁混凝土修复;烟囱耐酸浇注料内衬和保温层的清除、垃圾转运,内壁的表面清理、内壁表面修补、在修补完整后的烟囱基体表面及牛腿、接缝等所有部位采用内贴全套进口发泡玻璃砖防腐系统;加装临时烟囱;底部积灰平台防腐处理;烟囱和烟道衔接处膨胀节的防腐及密封;烟囱筒首顶部防腐;烟囱筒首信号平台及避雷针的更换、航标灯更换等;重新设计并更换全新的排水系统;更换全新的防结冰装置;安装后的试验和测试;重新涂刷航标漆等;烟囱爬梯和平台修复、油漆粉刷;净烟道防腐修复;烟囱下方地面硬化、破损地台修复;烟囱下方地面加设雨水排水井及排水管线;改造后调试运行以及由本改造引起的其它全部工作。
性能保证:烟囱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在设计年限内不发生泄漏;不发生烟囱雨;烟囱的阻力不高于原烟囱阻力。
投标人全面负责烟囱改造项目现场施工的人员组织、作业进度计划、工程质量管理,现场安全保障;并负责将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组织及管理文件,提前十五天报招标人同意后执行,但并不因此减除投标人对此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投标人对分包商的选择应报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否决权和检查权,投标人对分包商的质量、进度、安全全面负责,并对因分包商的过失造成的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负责按国家有关电力项目规定办理烟囱改造直至投入使用期间所有的许可证(如消防等),工程移交时全部移交给招标人。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投标人应有:①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5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6具有燃煤电厂同类烟囱防腐改造总承包业绩,且有良好的运行效果,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章),具备良好的运行效果,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8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9日。
标书费:2022元人民币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19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银河财智中心B座(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1号楼银河财智中心B座三层开标大厅)。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开标现场取消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书面签字确认环节,请各投标人在1天内(开标第二日10:00前)登录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确认。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400-888-6262。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5.6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 联系方式:
单位: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候国庆
电话:****-*******
邮箱:********6@qq.com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进路
邮政编码:1546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908
联系人:贺晓辉
电话:***-********
电子邮件:hexiaohui@cweme.com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传真:***-********,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年0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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