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水吧房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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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业学院劳动服务公司西点水吧房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招租,现将有关招标内容说明如下: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一、相关情况说明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辽宁职业学院劳动服务公司西点水吧房屋地点位于图书馆B座西侧,电子文献中心东侧平房,座东向西平房二间,使用面积45平方米,紧邻学生公寓区。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经营范围: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奶茶系列、水果沙冰系列、凉茶冰饮系列、西点等。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大电量、用水多、对环境污染大的设施设备,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3、承租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及年检工作,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三、承租时间、保证金、租金及缴纳方式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承租时间为,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整,合同签订前到辽宁职业学院劳动服务公司财务缴纳。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3、招租底价:十万元,中标价即为租金。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4、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缴纳,承租金于合同签订一周内一次性缴纳租金。 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招标范围仅限于辽宁职业学院劳动服务公司大集体在职职工、全学院退休职工、附属农场在职职工和全民职工配偶无工作者(持有效失业证明),中标者必须自己经营。若招聘未果,可实施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 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出租方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商品的卫生和安全,承租人如有违约行为,每次将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如三次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3、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产学服务中心等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4、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6、承租方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并负完全责任。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7、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出租方的整改要求必须予以落实。必须遵守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8、承租方不得更改经营范围,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9、承租方应保护好承租房屋和资产,如造成损坏,承租方应按市场价赔偿。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0、承租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等),所发生的相关责任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1、承租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2、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出租方规划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店停业等,承包费用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解决。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3、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方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4、承租单位的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出租方决定,费用由出租方支付。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5、水电计量仪表由出租方统一安装,水电费执行国家收费标准由出租方按季收取。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6、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周边私搭乱建。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五、投标事宜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竟标要求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招标内容:投标人必须2人(含2人)以上方能开标。如果只有1人投标,不低于底价议标。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提供证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三万元。)已中标者或实际经营者不能直接或间接再次投标,一经发现将扣除投标保证金。 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明叫标的方式,从底价开始向上浮动,每次浮动以2000元为单位,低于10万元的或起价低于底标的,视为扰乱竞标活动,按有关法律规定强制其退出竞标现场,且没收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投标报名时间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报名,填报申请表。联系人:王大军 ;联系电话:150*****521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地 点:辽宁职业学院德润楼一楼。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3、开标时间和地点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开标时间: 于2018年1月8日下午1点在德润楼一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4、缴纳保证金时间:投标方开标前须将投标保证金三万元,交至辽宁职业学院劳动服务公司(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账号:***************,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截止至2018年1月5日下午4点,逾期不予受理。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5、成交后的有关事宜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如在规定期限内,中标者未能按期交清租金,视为弃标,没收押金重新择日另行竞标。未中标者,开标后凭原始收据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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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4Na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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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 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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