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招标公告
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H2017-D49(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广场、市场、道路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至2018年0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由专职投标员本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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