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士官公寓楼综合物资 招标公告

警士官公寓楼综合物资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警贵港市支队警士官公寓楼综合物资采购(项目编号:HCGG*******HG)

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警贵港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贵港市支队警士官公寓楼综合物资采购(项目编号:HCGG*******HG)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警贵港市支队警士官公寓楼综合物资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GG*******HG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武警贵港市支队警士官公寓楼综合物资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295300.00)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 年1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1月9日止(时间:8:00-12:00,14:30-17: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三八路口白天鹅宾馆东侧)。

报名联系人:陈彪 联系电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材料购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有效的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

(以上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办理邮寄)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人应于 2018年1月22日 17 时 30 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竞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金港支行

银行帐号:********583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年1月23日 9时 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三八路口白天鹅宾馆东侧)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三八路口白天鹅宾馆东侧)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详见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武警贵港市支队

地址:贵港市

联系人:李股长 联系电话:158*****181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白天鹅宾馆东侧

项目联系人:陈彪 联系电话:****-*******

十三、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综合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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