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枪弹柜招标公告
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枪弹柜招标公告
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受凉城县公安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公务用枪数字化枪弹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枪数字化枪弹柜
批准文件编号:LCCG2017-询35号
采购文件编号:凉公-政采(2018)-H001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公务用枪数字化枪弹柜 | 1 | 详见附件 | 4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智能枪柜、智能弹柜、智能枪弹柜、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公安部检验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智能枪弹柜关键性元器件(枪锁、子弹抽屉)公安部检验报告;5、投标人需提供公安部出具的2016年警用装备采购协议供货企业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强制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
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资审。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留存
。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五楼)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3750
联系人:张新谊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凉城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凉城县公安局
地址:凉城县公安局大楼
邮政编码:013750
联系人:冯万仓
联系电话:131*****548
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01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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