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电器用品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电器用品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争性谈判编号:HTZB2017-1182
1.采购条件
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电器用品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 -3732号批准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电器用品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2.3供货日期:从合同生效至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45天(日历日)。
2.4 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近2年(2015年、2016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有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招标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现场踏查函,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
5.1 接受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评标室。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1 万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9.本合同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50.5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废标。
10.发布谈判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项目负责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品 电器 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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