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屯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招标公告
大水屯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招标公告
周至县尚村镇大水屯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周至县尚村镇大水屯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尚村镇大水屯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建设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尚村镇大水屯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周至县尚村镇大水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周至县尚村镇大水屯村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项目用途:乡村建设 项目预算:163.95万元 项目性质:自筹及上级补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5-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谈判文件发售: 7-1、发售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5日9:00-12:00,13: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7-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7-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4、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5-2至5-3项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8-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14:00时 8-2、谈判时间:2018年1月12日14:00时 8-3、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西安市鸿业大酒店三楼五会议室(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6850 周至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日 |
标签: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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