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网上报名 |
品目 |
采购单位 | 施秉县水务局 |
行政区域 | 施秉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02日 14:55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资格审查日期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彦钰婷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 | 施秉县水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施秉县城关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华禹智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网上报名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网上报名 |
1、项目名称:施秉县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GZHY2017-10903、项目序列号:/4、项目联系人:张彦钰婷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1)项目基本概况: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具体如下:(1)施秉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地点位于施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预留地范围内;(2)施秉县县城污水处理管网系统,地点位于施秉县县城辖区内;(3)施秉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地点分别位于施秉县下属:甘溪乡—甘溪村;白垛乡—白垛村、芹菜塘;马溪乡—罗家冲、马溪村、高车村;杨柳塘镇—白洗村、长田村、长田寨;双井镇—双井村、新城村;马号乡—金钟村、江西街村;牛大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地点位于黑洞河北岸空地。2.2建设内容:(1)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0.455万m3/d,增加深度污水处理池,处理规模为6000m3/d。其中县城扩建0.2万m3/d,甘溪乡新建0.02万m3/d,白垛乡新建0.025万m3/d,马溪乡新建0.03万m3/d,杨柳塘镇新建0.03万m3/d,双井镇新建0.05万m3/d,马号镇新建0.02万m3/d,牛大场镇新建0.08万m3/d。(2)污水管网:新增污水收集管网52083m。其中县城新增20683m,甘溪乡新增3000m,白垛乡新增3750m,马溪乡新增4100m,杨柳塘镇新增6000m,双井镇新增4050m,马号镇新新增3800m,牛大场镇新增6700m。PPP项目公司负责在项目运营期内,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乡镇(含牛大场镇共7个)污水处理厂,以及维护乡镇(含牛大场镇共7个)污水管网系统。2.3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受纳水体。2.4投资规模:贵州施秉县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9950.94万元。其中:(1)第一部分费用(直接工程费):7910.54万元。建筑工程费:4440.89万元;设备购置费:1469.00万元;安装工程费:2000.65万元。(2)第二部分费用(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1114.23万元。(3)预备费用:基本预备费721.98万元。(4)建设期贷款利息:195.04万元。(5)铺底流动资金:9.14万元。 污水处理厂区总投资3561.30万元。 污水管网系统总投资4349.23万元。2.5建设进度:项目建设预计12个月完成,2018年1月初完成招标采购流程,2月底前签约;2019年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6项目合作期限:28年,其中建设与试运营期共1年,正式运营期27年。采购需求: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申请人,采取“存量部分委托运营+新建部分BOT”的运作方式,由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即基于绩效考核结果,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可用性服务费和管网运维服务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0%,约2985万元,施秉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出资100万元整。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补足剩余注册资本,本项目中政府出资方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收益分配。(2)采购数量:1(3)采购预算:99,509,400元8、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4.1.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资质。4.2财务要求4.2.1最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2.2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人民币或银行存款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4.3业绩要求:申请人应符合如下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PPP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时间为准,即合同签订日应该在2012年1月1日(含)以后)至少承接过2个污水处理PPP项目(包括BOT、TOT形式),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 1 万立方米/天,项目建设内容已通过环评验收或已投入商业运营。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签署的PPP项目(包括BOT、TOT形式)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2)通过环评验收的报告、批复等;或可以证明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的其他材料(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的通知)。4.4 人员要求:具备给排水或市政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证书。4.5其他要求4.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4.5.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且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黑名单处罚期已过;4.5.3 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申请人不得存在因违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或行业准则(如出具虚假财务报表、编造不实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等)而被记录在案或处罚的情况;4.5.4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4.5.5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4.5.6 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的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不良行为,并提交申请单位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申请人、申请人法人代表,期限为最近三年,有行贿犯罪、其他类似情形记录在案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5.7 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者本人身份证;4.5.8 如是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4.5.9 施秉县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报名或以其控股公司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4.6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污水处理PPP项目运营方(运营任务不得转包)。其中,牵头方必须满足第4.2、4.3、4.4、4.5条规定,联合体中的建设单位必须符合第4.1.2条中的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要求,联合体中至少有1家符合第4.1.2条中关于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4.5条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9、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信息:(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01-02 09:00:00 至 2018-01-08 17:00:00(2)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3)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网上报名10、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1-12 15: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8-01-12 15:30:0012、审查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14、采购人名称:施秉县水务局联系地址:施秉县城关镇联系电话: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16、PPP项目:是是否联合体::是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施秉县人民政府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华禹智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2号楼2单元1604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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