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通用教室及器材室和器材等政府采购合同
高中通用教室及器材室和器材等政府采购合同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
乙方:福建南平同心圆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HMGC[XJ]*******的高中通用教室及器材室和器材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电工仪器仪表 | 其他电工仪器仪表 | 1 | 547775 | Py-T10002 | 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 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保修; 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如无法修复,在24小时内应无偿提供备用品供用户使用; |
合计: | 54777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柒仟柒佰柒拾伍元整(¥54777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一中江南校区;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并由中标人负责将产品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品牌及具体型号备注 包11通用技术基础设施部分1批详见附件具体性能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包12通用--木工、钳工、金工技术教学仪器部分1批详见附件具体性能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包13通用--电子、电工教学仪器部分1批详见附件具体性能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根据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对产品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维修。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3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产品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4乙方在甲方调试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汇款方式:银行转账。 7.2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验收合格后,于2018年6月30号前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1自成立时生效: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9.2 合同终止时间: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9.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选择不予延长交货期,如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则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直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乙方每延迟交货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质保金的20%。 10.3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10.4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5甲方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在2小时内响应,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供采购方使用。 10.6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 | 乙方: | 福建南平同心圆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平市紫云岗24号 | 住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169号(锡华翠城)C幢2层204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小红 | |
委托代理人: | 151*****988*******"> ![]() | 委托代理人: | 151*****472*******"> ![]() 杨丹 |
联系方法: | 133*****721 | 联系方法: | 134*****74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39*****040037183 |
签订地点:南平市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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