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博物馆除湿系统、空调智能化控制系统、抗震支架、综合支架安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洞庭湖博物馆除湿系统、空调智能化控制系统、抗震支架、综合支架安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洞庭湖博物馆除湿系统、空调智能化控制系统、抗震支架、综合支架安装工程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6]2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洞庭湖博物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庭湖博物馆除湿系统、空调智能化控制系统、抗震支架、综合支架安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岳阳市君山区濠河村

2.3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5085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洞庭湖博物馆除湿系统、空调智能化控制系统、抗震支架、综合支架,总投资约3328万元。

2.4项目建设期: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1)本项目机电(水、暖、动、电)的各管道的综合支吊架系统工程(含规范规定的抗震支吊架),包括方案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含支吊架所需范围的预埋件的预埋工作)、调试及售后服务;

(2)本建筑范围内各建筑功能区的除湿系统(含配电)方案设计、深化以及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及售后服务;

(3)空调末端及除湿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方案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调试及售后服务。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4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担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等相关专业负责4人,均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由本单位办理社保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和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8年2月1日12:00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2月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庭湖博物馆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39*****181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

传 真: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安装 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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