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年货招标公告

春节年货招标公告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春节年货采购询价单

报价单位(盖章): 单位:元

标段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报价单价(元)

数量

产品保质期
供货期:

A

黑木耳

(200克—250克)/包

1100

B

香菇

(200克—250克)/包

1100

C

炒货礼包

礼盒装/组合装(自由组合)

1100

D

葵花籽油

5L/桶

1100

E

苹果

(10斤-15斤)/箱

1100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响应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

我院就2018年春节年货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采购项目要求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满2年。公司注册资金必须≥500万。

2、有合法企业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

3、投标人在参加企业、单位采购活动前三年(含2017年)中没有违法记录,并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若有举报一票否决。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公司简介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仅需一份放入密封袋内,报价单自行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下载,按照上面表格填写,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袋子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标段、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公司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三、本次采购询价标的物为春节年货,每一品种限报1款,最高总限价500元/份,数量1100份。发放数量以医院工会实际发放为准。

四、报价应包含税收等全部费用。

五、本次报价的产品供应商要保证食材正宗,包装完整,外包装有明显的原产地,有效期、生产许可标记等标记物。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10:00

样品接受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8:00—8:15

投标商携带相关资料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会(507房间)登记预审资格,未参与登记和预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8:30

开标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大楼五楼第一会议室。

八、中标单位供货必须与样品同规格、同质量,否则中标单位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中标单位要派人员负责物品的保管、现场发放及破损更换。

九、付款方式

物品发放后,无不良投诉,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联系方式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邮编:214151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

有关本次采购询价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会

2018年1月2日

标签: 年货 春节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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