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二次公告)

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二次公告)

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胜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

2.2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民丰水厂。

2.3项目概况:建设不小于30m3液氧储罐一套,配套汽化器、调压装置、阀组及仪表等成套设备,配套氧气输送管道(氧气管路供货界面从液氧卸车快速接头至臭氧发生间轴线外1米),含保温材料。并承担储氧系统的运营及维护管理。

臭氧设备WEDECO威德高对液氧罐提供纯氧参数要求如下:

用量

正常需要量46 kg/h

气源

纯氧,LOX

氧气含量

99 – 99.5 %(体积)

氮气含量

> 1000 ppmv

大气压下露点 (NTP)

≤-65°C

碳水化合物含量

<60ppmv

杂质颗粒

0.1 μm过滤

原料气出口压力

3 – 6bar(g)

原料气出口温度

<30°C

2.4招标金额:服务费9万元/年(不含税)。

2.5服务期:10年;以年为计费周期,每年单独进行结算(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因素可终止合同)。

2.6系统投产日期:正式商业运营日期2018年04月07日。

2.7招标范围:负责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储罐及配套设备、氧气输送管道及液氧储罐罐区防护的设计;负责液氧储罐及配套设备、氧气输送管道、液氧储罐罐区防护设施采购、安装、调试(根据所提供的基础图纸,确定液氧储罐的安装方式);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件的办理;负责服务期内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周期性报检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机械设备经营租赁业务;

(3)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备在入场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安全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3.4本次招标项目运营期间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维保人员持有相关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证;

(2)维保人员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南办公楼601室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一份,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每页都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项目招标公告;

(2)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的形式,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中国石化系统内工程建设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01月19日08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08时30分。

6.3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南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6.4递交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南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6.5 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9日08时30分。

7.2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南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南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3 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康先生 ;

电话: ****-*******

电子邮箱:08sgbksw @163.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胜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1号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毕建波 ;

电话: ****-*******

电子邮箱:slswgszbzx@126.com。

1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纪委(监察审计科)(****-*******)。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运行 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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