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8年01月02日16: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02日09:30至2018年01月09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新区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竹 ****-********150*****771
附件:
附件1********8F68E0290"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招标公告(三次).docx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JLWR2017-233-ZC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新区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董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竹 ****-********150*****77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根据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就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单位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洗扫设备类采购项目(一标段)

2.2项目编号:JLWR2017-233-ZC006

2.3供货地点:长春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2.4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5招标范围:四轮垃圾收集车5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6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2014-2016年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2016年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以上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长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zfcg.gov.cn/)、()、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上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新区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联系人:石竹

电 话:****-********150*****771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2018年1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2014-2016年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2016年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以上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30至2018年01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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