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姚机器人小镇城市客厅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余姚机器人小镇城市客厅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余姚机器人小镇城市客厅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机器人小镇城市客厅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项目已由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余区基[2017]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姚江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2017- 364。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机器人小镇,总建筑面积约189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3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86平方米),为5层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 室内外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不含预埋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能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灯控系统、能量计量系统、智能客控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会议系统、UPS后备电源系统、智能化综合管路系统、酒店管理系统软件、酒店门锁系统、机房建设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投资1995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且与装修、附属等工程施工同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要求合格等级,安防监控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体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226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建市[2006]40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和建市[2015]102号“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前述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的《浙江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招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余姚市外企业不接受。),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信息,宁波市内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显示宁波市内审核通过,宁波市外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显示余姚市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信息录入及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3.4其它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②招标图纸。(备注:①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须向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具体到帐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由招标人在开标时查询)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各投标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按照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根据“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凡已由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缴纳了2017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年度保证金”支付方式,递交订单并打印“年度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系统中未确认或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招标项目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3日9:00时,地点为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一楼大厅告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有行贿行为的;

(2)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单位及个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公示的单位及个人。开标时以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4)浙江省外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其它

(1)本招标项目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本招标项目将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考核制度,具体按照《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关于做好余姚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余建发[2016]16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姚江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城东新区冶山路479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子陵路268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9*****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 综合服务 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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