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消防大队消防机器人采购项目(NNJKZC2017-068)公开招标公告
经开区消防大队消防机器人采购项目(NNJKZC2017-068)公开招标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受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经开区消防大队消防机器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消防大队消防机器人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17-068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消防灭火排烟侦察机器人1台、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1台。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所投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报名时间内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 到 2018年1月22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止,请投标人自行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nnda.gov.cn)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4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止,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nnda.gov.cn)。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地址:广西南宁市洪运路28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陆工, 136*****899;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项目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 ****-*******;
3.监督部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话: ****-*******。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18年1月2日
附件 公开招标文件.rar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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