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其海口市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号:HNTXGP2017-19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控制价、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1、名称:海口市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1.2、内容: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1.3、控制价:
标段一:建设内容为53个路口电子警察建设,招标控制价为********.24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此控制价;
标段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为21外完善道路设施、30个路口视频检测系统建设、48个路口更换灯具,招标控制价为********.64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此控制价;
标段三:建设内容为21个路口红绿灯及配套设施新建,招标控制价为********.19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此控制价;
标段四:11个路口红绿灯及配套设施新建和项目后台系统建设,招标控制价为********.44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此控制价。
1.4、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纪声明函)
2.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纪声明函)
2.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纪声明函)
2.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四: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纪声明函)
2.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3.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
3.2、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录区 → 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3、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1589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玖佰元整 )
标段二:¥153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 )
标段三:¥1583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 )
标段四:¥1655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 )
(请于2018年1月23日09:00:00前转入)
3.4、标书售价:¥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于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3.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2日至 2018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6、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17:30:00(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18年1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4.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4、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和纸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5.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
5.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2日零时至2018年1月9日24时止。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联系人:林云
电话:138*****533
代理机构: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36号椰梦酒店18楼
联系人:应巍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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