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8年01月02日17:3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02日16:46至2018年01月09日09:30
预算金额¥110.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采购单位地址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林甸县畜牧兽医局草原围栏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控制价:991,000.00 ,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围栏安装或网围栏制作或金属线绳或金属护栏制造或金属制品。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2016年以来(含2016年)与本项目同类的合同1份。

4、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则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6日0时。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月6日0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林小宁)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10,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谈判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谈判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月9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谈判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或个人对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谈判过程,一经发现,谈判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林小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鹤乡路西三段路南

采购单位联系人:常玉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

邮 编:166300

日期:2018年1月2日


项目需求

草原围栏建设3.670673万延长米(涵盖草原面积为1.178956万亩),草原围栏建设要求符合《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NY/T 1237-2006)和《编结网围栏 刺钢丝技术条件》(JB/T 7138.2-93)。

一、草原围栏材料质量技术规范

1、刺钢丝。刺线采用热镀锌防锈工艺制作,热镀锌上锌量为40克/平方米以上。单根每公里长的重量为170公斤,刺间距12厘米,每米长度的股线转数为8转,每米的抗张强度≥500牛顿。刺线纬线根数6根,顶边纬线距柱顶15cm,纬线间距20厘米,底边纬线距地面15cm。

2、水泥立柱。小立柱:12厘米×l2厘米×l80厘米;中间柱及角柱:16厘米×l6厘米×220厘米。制作立柱的技术要求是:内含冷拔钢筋4根,小立柱钢筋直径6毫米,中间柱及角柱钢筋直径9毫米,每根柱内有6根8号铁丝固筋固定;每根立柱预制挂钩为6个,预制挂钩、铁丝固筋要与刺丝围栏的纬线间距要求一致,预制挂钩要与铁丝固筋绑定,防止挂钩脱落。水泥标号≥425号,混凝土标号≥C20,每根立柱顶部要刷长约为10cm红色油漆。

二、草原围栏安装技术规范

1、围栏高度。标准围栏的高度为130厘米。

2、立柱的设置安装。小立柱:地势平坦且土质疏松的地段,围栏每5米埋置1个小立柱,埋深0.5米。中间柱:平坦地区的直线围栏,每200米埋设1个中间柱,若围栏长度超过200米,用中间柱将围栏总长分隔为不超过200米的若干部分,中间柱埋深0.9米,地上部分与小立柱取齐,然后在其受力的方向上加支撑杆。角柱:角柱埋深0.9米,在角柱受力的反向埋设地锚或在角柱内侧加支撑杆。

3、围栏张紧力。张紧程度为刺线平直稍用力下按不明显下弯,用手握住两根相邻刺线向中间用力不能接触。

4、围栏门及安装。围栏设计时预先设计好围栏门位置,每块单独草原围栏建设地块设置2个围栏门。门柱要用支撑杆予以加固,用门柱埋入环与门连接,加网前将门柱及受力柱固定好。门宽8米,高1.2米,两扇对开,每扇门框架采用1英寸以上钢管焊接而成,门网线使用直径5毫米的冷拔丝与门框架焊接,要求不扭曲、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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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草原围栏 畜牧兽医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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