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蜂窝式催化剂招标公告
脱硝蜂窝式催化剂招标公告
太钢脱硝蜂窝式催化剂公开询价公告
一、招标单位: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询价编号:BA********
三、招标设备名称:脱硝蜂窝式催化剂
四、招标内容:
详见报价单
五、报价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的脱硝蜂窝式催化剂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上年度销售金额大于500万元(提供经审计过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报税证明或其他经第三方证明的销售证明文件)。
3、提供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行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其它必须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4、提供电厂使用进三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上述资质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随报价在中联钢网报出,否则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能力要求
1、投标前,可与使用单位技术联系人核实使用要求及选择合适型号,满足现场实际使用要求后,再进行投标报价。
2、供应商有能力提供现场服务和使用的技术指导,具备24小时内赶至现场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具备技术服务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在网上公示,并永久取消报价资格。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17%;按附件的格式进行报价。
3、报价要求为中国联合钢铁网招投标平台网上报价,不接收书面报价、传真报价和电子邮件报价。中联钢入网联系人:颜建中********848、********803,手机:133*****737、139*****900。如有操作方面的问题,请打培训电话:********810。
4、报价时必须注明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5、报价内容包括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的价格和交货期,所有报价单位的必须提供第三条报价资格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材料,报价单位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在中联钢网上报价时上传附件报出。
6、无资质及证明材料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8、需招标现场提交书面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技术答疑。
9、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买卖合同,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买卖合同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视履约情况返还。
以下情况外,可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
(1)与国有大型企业或世界500强在中国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同,可免收履约保证金;
(2)太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免收履约保证金,控股或参股公司,按公司文件执行。
八、其它
1、交货地点:太钢能源动力总厂使用现场。
2、交货方式:合同期限内根据太钢实际需求及通知交货。出卖人在合同交货日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全部交货,终止履行未交货数量部分。
3、运输及包装:单元模块用铁箱包装,外加塑料薄膜保护。包装、运输、保险费均含在货价里;
4、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收到供方发票财务挂帐65个工作日后排序付款(现款承兑各一半)。
6、太钢厂区内货物运输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太钢厂区道路通行规则;供应商现场送货和测绘必须遵守太钢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7、合同格式及详细内容见********143*****9468">http://cg.custeel.com/client/news/newsBrowse.jsp?timeNumber=********143*****9468,报价单位如对合同文本内容有异议请在报价中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太钢合同文本。
九、联系方式
1、报价联系人:孟建国,联系电话:139*****019。
2、业务联系人:宫立鹏,联系电话:135*****503。
3、技术咨询人:王 骞:联系电话:137*****835。
十、报价及开标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钢采购部开标室。
十一、报名及投标人员在太钢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太钢的安全规定。现场技术交底及现场装运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
公告发布网站:http://tgbx.tisco.com.cn
微信公众号:太钢采购部
附件:招标文件(含技术质量要求)及报价表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
300MW1#机组A修
脱硝催化剂
招标文件
能源动力总厂
2017年12月
目 录
********4">第一章 技术规范... 1
********5">1 总则... 1
********6">2 项目概况... 1
********7">3 标准和规范... 7
********8">4 催化剂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7
********9">5 附图... 14
********0">第二章 供货范围... 16
********1">1 概 述... 16
********2">2 供货范围... 16
********3">3 工作范围... 16
********4">第三章 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会... 19
********5">1 概述... 19
********6">2 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 19
********7">3 设计联络会... 19
********8">4 设计确认... 19
********9">第四章 检验、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0
********0">1 概述... 20
********1">2 工厂检验和试验... 20
********2">3 催化剂生产监造... 20
********3">4 到货验收... 21
********4">5 安装、调试指导... 21
********5">6 性能验收试验... 21
********6">第五章 催化剂交付进度与交付地点... 23
********7">第六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4
********8">1 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24
********9">2 脱硝工程建设阶段的催化剂模块技术配合资料... 24
********0">3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份数... 24
********1">4 交付进度... 24
********2">第七章 技术服务... 25
********3">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25
********4">2 投标方售后服务... 26
********5">第八章 罚款条件... 27
第一章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招标文件的使用范围,适用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2×300MW机组脱硝催化剂的招标、采购、供货及废旧催化剂出厂处置(有废旧催化剂处置资质)。
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1.4 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
1.6 本招标文件经双方签字以后可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项目概况
2.1 概述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300MW1#发电机组于2010年12月底投入运营,工程同步建设SCR脱硝工艺、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和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并于2014年分别对1#机组进行了低氮燃烧器改造及其除雾器屋脊式改造,改造完成后,排烟温度有所提高。2015年分别对1#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完成后,出口NOx浓度为小于50 mg/Nm3(原煤挥发份20%), 改造将原两层波纹板式催化剂组合为一层(布置在最上),再新增2层蜂窝式催化剂(新增蜂窝式催化剂布置在最下两层)。全烟气脱硝效率不低于90%。催化剂吹灰方式采用声波吹灰器,辅助蒸汽吹灰器。
2.2 基本设计条件
2.2.1 气象条件
表2-1 气象条件表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统计值 | 备 注 |
1 |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 | cm | 109 | |
2 | 最大积雪厚度 | cm | 22 | |
3 | 50年一遇10min最大风速 | m/s | 23.7 | 10米高度 |
4 | 多年平均气温 | ℃ | 10.54 | |
5 | 多年绝对最高气温 | ℃ | 39.4 | |
6 | 多年绝对最低气温 | ℃ | -25.5 | |
7 |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 % | 52.6 | |
8 | 多年平均气压 | kPa | 92.73 | |
9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mm | 1936.8 | |
10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mm | 437 | |
11 | 一日最大降雨量 | mm | 390.4 |
2.2.2 燃料特性
1)燃煤及灰渣特性
表2-2 煤质分析表
序号 | 项 目 | 符号 | 单位 | 设计煤种 | 校核煤种1 | 校核煤种2 |
1 | 收到基碳 | Car | % | 51.10 | 46.36 | 56.18 |
2 | 收到基氢 | Har | % | 2.80 | 2.35 | 3 |
3 | 收到基氧 | Oar | % | 5.86 | 4.33 | 3.37 |
4 | 收到基氮 | Nar | % | 0.84 | 1.46 | 1.68 |
5 | 收到基硫 | Sar | % | 1.90 | 1.56 | 1.77 |
6 | 收到基灰分 | Aar | % | 30.5 | 35 | 28 |
7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Mad | % | 1.17 | 1.67 | 1.24 |
8 | 收到基水分 | Mar | % | 7 | 8.94 | 6 |
9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Vdaf | % | 20.52 | 22.02 | 17.84 |
10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Qnet.ar | MJ/kg | 19.60 | 17.61 | 21.65 |
Kcal/kg | 4682 | 4206 | 5172 | |||
11 | 哈氏可磨性指数 | HGI | 75 | 70 | 80 | |
12 | 冲刷磨损指数 | Ke | 1.85 | 2.92 | 2.55 | |
13 | 变形温度 | DT | ℃ | 1500 | 1500 | 1500 |
14 | 软化温度 | ST | ℃ | >1500 | >1500 | >1500 |
15 | 熔融温度 | FT | ℃ | >1500 | >1500 | >1500 |
表2-3 灰成份及灰渣特性表
序号 | 项 目 | 符号 | 单位 | 设计煤种 | 校核煤种1 | 校核煤种2 |
1 | 灰成份分析 | |||||
二氧化硅 | SiO2 | % | 47.86 | 49.68 | 46.65 | |
三氧化二铝 | Al2O3 | % | 31.43 | 28.95 | 30.96 | |
三氧化二铁 | Fe2O3 | % | 7.08 | 7.05 | 8.40 | |
氧化钙 | CaO | % | 5 | 4.44 | 7.96 | |
氧化镁 | MgO | % | 1.57 | 2.34 | 0.83 | |
氧化钠 | Na2O | % | 0.64 | 0.42 | 1.21 | |
氧化钾 | K2O | % | 0.68 | 0.12 | 0.42 | |
三氧化硫 | SO3 | % | 0.06 | 2.58 | 1.71 | |
二氧化钛 | TiO2 | % | 1.51 | 0.48 | 0.74 | |
五氧化二磷 | P2O5 | % | 0.36 | 0.89 | 0.54 | |
其它 | % | 3.81 | 3.05 | 0.58 | ||
2 | 粉尘比电阻(500V) | |||||
温度32℃ | Ω.cm | 4.35×109 | 7.70×109 | 3.10×109 | ||
温度80℃ | Ω.cm | 8.50×109 | 2.20×1011 | 2.12×1010 | ||
温度100℃ | Ω.cm | 7.45×1010 | 1.18×1012 | 1.75×1011 | ||
温度120℃ | Ω.cm | 5.20×1011 | 6.50×1012 | 7.20×1012 | ||
温度150℃ | Ω.cm | 6.00×1011 | 8.40×1012 | 3.41×1012 | ||
温度180℃ | Ω.cm | 5.50×1011 | 8.20×1012 | 5.80×1011 |
2)燃油:锅炉点火、低负荷稳燃用油采用#0轻柴油,油质资料见下表:
表2-4 油质参数表
序 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 据 |
1 | 名 称 | - | 0号轻柴油 |
2 | 恩氏粘度(20℃) | °E | 1.2~1.67 |
3 | 凝 点 | ℃ | ≤0 |
4 | 闪点(闭口) | ℃ | ≥65 |
5 | 10%蒸余物残碳 | % | ≤0.4 |
6 | 硫 份 | % | ≤0.2 |
7 | 灰 份 | % | ≤0.025 |
8 | 水 份 | - | 痕迹 |
9 | 十六烷值 | - | ≥50 |
10 | 低位发热量 | kJ/kg | 41800 |
2.2.3 脱硝系统入口烟气参数
表2-5 脱硝系统入口烟气成分表
项目 | 单位 | 数 据(标态、 湿基) |
省煤器出口烟气成分(过量空气系数为1.20) | ||
CO2 | Vol% | 12.51457 |
O2 | Vol% | 5.68094 |
N2 | Vol% | 74.88726 |
SO2 | Vol% | 0.17416 |
SO3 | Vol% | 0.00040 |
H2O | Vol% | 6.74267 |
表2-6 设计煤种(省煤器出口)的烟气数据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况 | ||||||
BMCR | THA | 75%滑压 | 50%滑压 | ||||||
1 | 烟气流量(标态,湿基、6%O2) | Nm3/h | 1148466 | 1041033 | 796832 | 582805 | |||
烟气流量(标态、湿基、实际氧) | Nm3/h | 990623 | 897955 | 708673 | 600827 | ||||
2 | 质量流量 | t/h | 1322 | 1198.4 | 944.7 | 797 | |||
3 | 温度 | ℃ | 375 | 370 | 355 | 339 | |||
4 | 压力 | Pa | -1650 | -1650 | -1650 | -1650 | |||
5 | 含水(H2O)量 | Vol-% | 7.56 | 7.56 | 7.38 | 6.59 | |||
6 | 含氧(O2)量 | Vol-%(dry) | 6.1 | ||||||
Vol-%(wet) | 3.29 | 3.29 | 3.83 | 6.13 | |||||
7 | 含氮(N2)量 | Vol-%(dry) | 80.3 | ||||||
Vol-%(wet) | 74.43 | 74.43 | 74.53 | 74.97 | |||||
污染物浓度(按标态,干基,6%O2折算) | |||||||||
8 | 含尘浓度 | mg/Nm3 | 38782 | ||||||
9 | 二氧化硫浓度 | mg/Nm3 | 6500 | ||||||
10 | 三氧化硫浓度 | mg/Nm3 | 18 |
表2-7 校核煤种1(省煤器出口)的烟气数据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况 | ||||
BMCR | THA | 75%滑压 | 50%滑压 | ||||
1 | 烟气流量(标态,湿基、6%O2) | Nm3/h | 1164803 | 1055713 | 808483 | 589750 | |
烟气流量(标态、湿基、实际氧) | Nm3/h | 1005215 | 911071 | 719314 | 607931 | ||
2 | 质量流量 | t/h | 1336.4 | 1212.2 | 955.2 | 804 | |
3 | 温度 | ℃ | 378 | 374 | 359 | 342 | |
4 | 压力 | Pa | -1650 | -1650 | -1650 | -1650 | |
5 | 含水(H2O)量 | Vol-% | 7.75 | 7.75 | 7.75 | 7.75 | |
6 | 含氧(O2)量 | Vol-%(dry) | 6.1 | ||||
Vol-%(wet) | 3.28 | 3.28 | 3.80 | 6.11 | |||
7 | 含氮(N2)量 | Vol-%(dry) | 80.3 | ||||
Vol-%(wet) | 74.26 | 74.26 | 74.36 | 74.82 | |||
污染物浓度(按标态,干基,6%O2折算) | |||||||
8 | 含尘浓度 | mg/Nm3 | 48847 | ||||
9 | 二氧化硫浓度 | mg/Nm3 | 4841 | ||||
10 | 三氧化硫浓度 | mg/Nm3 | 18 |
表2-8 校核煤种2(省煤器出口)的烟气数据: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况 | |||
BMCR | THA | 75%滑压 | 50%滑压 | |||
1 | 烟气流量(标态,湿基、6%O2) | Nm3/h | 1166993 | 1058748 | 809437 | 591680 |
烟气流量(标态、湿基、实际氧) | Nm3/h | 1046063 | 949034 | 747367 | 630512 | |
2 | 质量流量 | t/h | 1388.2 | 1258.8 | 992.3 | 831.8 |
3 | 温度 | ℃ | 380 | 375 | 360 | 345 |
4 | 压力 | Pa | -1650 | -1650 | -1650 | -1650 |
5 | 含水(H2O)量 | Vol-% | 6.91 | 6.91 | 6.91 | 6.91 |
6 | 含氧(O2)量 | Vol-%(dry) | 6.1 | |||
Vol-%(wet) | 3.98 | 3.98 | 4.47 | 6.63 | ||
7 | 含氮(N2)量 | Vol-%(dry) | 80.5 | |||
Vol-%(wet) | 75.08 | 75.08 | 75.16 | 75.50 | ||
污染物浓度(按标态,干基,6%O2折算) | ||||||
8 | 含尘浓度 | mg/Nm3 | 32257 | |||
9 | 二氧化硫浓度 | mg/Nm3 | 4465 | |||
10 | 三氧化硫浓度 | mg/Nm3 | 18 |
表2-9 锅炉BMCR工况脱硝系统入口烟气中污染物成分(标准状态,干基,6%含氧量)
项目 | 单位 | 数据 |
NOx(以NO2计) | mg/Nm3 | 设计值500 |
Cl(HCl) | mg/Nm3 | 50 |
F(HF) | mg/Nm3 | 20 |
2.2.4 脱硝催化剂
现采用尿素做为脱硝系统的反应剂。参数见下表:
表2-10 尿素品质参数表
项 目 | 工 业 用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外 观 | 白 色 | ||
总氮(N)含量(以干基计) ≥ | 46.3 | 46.3 | 46.3 |
缩二脲≤ | 0.5 | 0.9 | 1.0 |
水分(H2O)≤ | 0.3 | 0.5 | 0.7 |
铁(Fe计) ≤ | 0.0005 | 0.0005 | 0.0010 |
碱度(以NH3计) ≤ | 0.01 | 0.02 | 0.03 |
硫酸盐含量(以SO42- -计) ≤ | 0.005 | 0.010 | 0.020 |
水不溶物≤ | 0.005 | 0.010 | 0.040 |
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 | — | — | — |
粒度d 0.85mm~2.80mm≥ | |||
d1.18mm~3.35mm ≥ | |||
d2.00mm~4.75mm ≥ | |||
d4.00mm~8.00mm ≥ | 90 | 90 | 90 |
3 标准和规范
脱硝催化剂的设计、制造、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版本。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l 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或国际通用标准;
l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业主方确认;
l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标准;如有采用当地制造厂标准的应在设备或材料交付前1个月提供详细的标准细则。
投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业主方确认。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设备标识等均应为中文,如有其它语言,当中文和其它语言表述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4 催化剂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4.1 性能保证
4.1.1 在下列条件下,脱硝装置在催化剂寿命期内的NOx脱除率>90% ;氨的逃逸率(标态、干基)<3ppm;SO2/SO3转化率<1%,以上考核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条件如下:
1) 烟气中NOx含量≤500 mg/Nm3;(标准状态,干基,6%含氧量)
2) 锅炉50%~100%BMCR负荷;
3) 催化剂选用16×16孔,内壁厚≥1mm;
4)烟气温度320℃~400℃。
5)SCR 入口分布偏差
速度分布偏差:≤15%
温度偏差:≤10℃
NH3浓度分布偏差:≤10%
灰分分布偏差:≤15%
4.1.2 压力损失
1)催化剂洁净状态下的压力损失在性能考核试验时<Pa(设计煤种,100%BMCR工况,催化剂按3层设置);
2)化学寿命期内,催化剂压力损失的增加控制在上述保证值的15%以下。
4.2 连续运行温度
在满足NOx脱除率、氨的逃逸率及SO2/SO3转化率的性能保证条件下,投标方应保证本层催化剂具有正常运行能力。
最低连续运行烟温≥320℃
最高连续运行烟温≤400℃
催化剂能经受5小时内420℃高温烟气的冲击,且性能不发生改变。
4.3 催化剂寿命
从首次通烟气开始到需要加装新的催化剂之前的运行小时数为催化剂的化学寿命, 催化剂化学寿命保证期(NOx 脱除率>90%,氨的逃逸率<3ppm, SO2/SO3转化率<1%)为24000小时。
投标方应保证催化剂的机械使用寿命大于9年。
4.4 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为3年,自每台机组性能试验完成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后计算。质保期的具体要求见商务部分有关内容。
4.5 技术要求
催化剂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催化剂为蜂窝式催化剂,每单元每层按54个模块布置。
·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造价要经济、合理,便于运行维护;
·高的可利用率;
·催化剂的供货进度应满足1#机组A修的进度要求(预计2018年7月-8月)。
·催化剂在锅炉50%~100%BMCR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调整、运行时应有良好的适应性,在锅炉的启动、停机及负荷变动等运行条件下能可靠和稳定地连续运行,并能适应启停次数的要求。
·催化剂必须能够在烟气排放浓度为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间任何点运行。
·催化剂必须能够在本技术规定的高飞灰状态下正常工作。
·催化剂必须能安装在现有的反应器中,且不对现有的催化剂支撑梁位置做变动(反应器和支撑梁的布置详见附图)。
投标方应提供催化剂适用的最低和最高烟温,这将作为评价投标方方案的因素之一。
投标方应提供催化剂防磨损具体措施,并详细说明。
投标方应提供催化剂期满后的处置措施,同时负责处理本次退换的108波纹板模块。
投标方应提供烟气中SO2含量的适应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烟气中各杂质成分含量的适应范围。没有提供视同满足所有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烟气中NOX含量的适应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烟气中飞灰含量的适应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催化剂的装卸措施及方法。
投标方应提供催化剂在反应器内的密封措施及设计图。
4.6脱硝工艺系统催化剂选用原则
(1)脱硝工艺采用SCR法。
(2)脱硝效率按>90%设计。
(3)脱硝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
(4)脱硝吸收剂为尿素。
(5)脱硝设备年利用小时按8000小时考虑。
(6)脱硝装置可用率100%。
(7)不设置SCR反应器旁路。
4.7 催化剂选用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工况条件、催化剂的活性、用量进行SCR反应器内催化剂的设计,使其在任何工况条件下将氨的逃逸率控制在<3ppm以内, SO2氧化生成SO3的转化率控制在1%以内。并分别按每层列出脱硝率、SO2氧化生成SO3的转化率及氨的逃逸率。
投标方催化剂Tio2含量应保证在80-90%、Wo3含量保证在5%以上。投标方应提供制造过程中保证上述两种成分的控制措施。提供催化剂成品控制标准、检测方法。提供每一生产工序的检测项目、控制指标及检测方法。
投标方应提供3年以上含灰量超过40g/Nm3的运行业绩。
催化剂模块必须设计有效防止烟气短路的密封系统,密封装置的寿命不低于催化剂的机械使用寿命。催化剂各层模块一般应规格统一、具有互换性,若有不同,应加以说明。
催化剂设计应考虑吊装和安装方式及催化剂每层最低层高。
催化剂设计应考虑燃料中含有的任何微量元素可能导致的催化剂中毒。应列出投标方的催化剂适应煤质的各种杂质成分的最大范围。
在加装新的催化剂之前,催化剂体积应满足性能保证中关于脱硝效率和氨的逃逸率等的要求。
催化剂模块应采用钢结构框架,并便于运输、安装、起吊。
催化剂能满足烟气温度在320℃~400℃之间的情况下长期运行,同时催化剂应能承受运行温度420℃不少于5小时,而不产生任何损坏。
催化剂的设计应考虑到烟气流速与氨/氮摩尔比的不稳定因素。
化学寿命时间内,要求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催化剂的全性能测试。
4.8 投标方请详细填写下列数据表而且不限于此。(由投标方填写的催化剂性能数据应表示投标方所供的催化剂的基本性能,投标方必须保证该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其完全负责,数据应与本规范书中招标方的要求相一致。)
表4-1 原波纹板式催化剂技术数据表
参数Parameter | 工况1 Case 1 |
催化剂类型 | DNX-684(丹麦) |
催化剂壁厚 | 1.0 |
比表面积 | 388 |
孔径 | 9.0 |
当量直径 | 8.0 |
每个锅炉的催化剂体积,立方米 | 585.3 |
每个锅炉的反应器数量 | 2 |
每个反应器的催化剂数量,立方米 | 195.1 |
每个反应器催化剂的层数 | 3 |
模块安排 | 6 x 9 |
每层的模块数量 | 54 |
模块类型 | VE422EA |
模块大小,毫米,长 x宽 x 高 | 1880 x 946 x 1394 |
催化剂净深,米 | 2.08 |
要求的反应器尺寸,米,长 x宽 | 8.8 x 11.8 |
反应器的模块总数 | 108 |
模块的重量,千克 | 844 |
反应器模块的总重量约为,吨 | 91 |
反应器模块内催化剂的总重量约为,吨 | 59 |
表4-2 新增蜂窝式催化剂技术数据表
序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据 |
1 | 制造商 | ||
2 | 型式 | ||
3 | 型号 | ||
4 | 基材 | ||
5 | 活性化学成份(列出3种以上) | ||
6 | 新增催化剂的脱硝率 | % | |
7 | 催化剂模块数量(单台反应器) | 个 | 54 |
8 | 模块类型 | ||
9 | 每个模块的尺寸(长×宽×高) | m×m×m | |
10 | 每个模块的重量 | kg | |
11 | 每个模块的表面积 | m2 | |
12 | 节距(pitch) | mm×mm | |
13 | 壁厚 | mm | |
14 | 催化剂比表面积 | m2/m3 | |
16 | 催化剂空隙率 | % | |
17 | 模块外壳材料 | ||
18 | 每个模块包含单体数量 | ||
19 | 单体尺寸 | mm×mm×mm | |
20 | 设计使用温度 | ℃ | |
21 | 允许使用温度范围(min/max) | ℃/℃ | |
22 | 运行温度变化速率要求 | ℃/min | |
23 | 烟气空间速度 | 1/hour | |
24 | 面积速度 | m/hour | |
25 | 烟气线速度 | ||
反应器内 | m/s | ||
催化剂内 | m/s | ||
26 | 测试块 | ||
类型 | |||
数量(每层/单反应器/机组) | |||
27 | 初始脱硝效率 | % | |
28 | 反应器截面尺寸 | m×m | 8.8 x 11.8 |
29 | 催化剂活性指标 | ||
初装(5500小时)活性ko | |||
12000小时活性k | |||
24000小时活性kE | |||
30 | 催化剂初始性能 | ||
脱硝效率 | % | ||
氨的逃逸率 | ?L/L | ||
SO2/SO3转化率 | % | ||
单层催化剂烟气阻力 | Pa | ||
31 | 催化剂24000小时性能 | ||
脱硝效率 | % | ||
氨的逃逸率 | ?L/L | ||
SO2/SO3转化率 | % | ||
单层催化剂烟气阻力 | Pa | ||
32 | 催化剂物理指标 | ||
热容量 | kJ/kg°C | ||
耐压强度 | kPa | ||
耐磨强度(质量损失方式) | g |
附图1 反应器立面
附图2 催化剂支撑梁布置图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 概 述
投标方总的工作范围包括催化剂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总体进度要求,无偿完成与招标方的技术配合工作。
投标方应派遣技术专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性能考核试验。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 供货范围
2.1 供货原则
投标方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业主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计算体积用量,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投标方提供的催化剂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且至少具有2台2年以上国内和国际类似脱硝装置上的使用业绩。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见清单)。
2.2 供货项目
投标方应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套催化剂产品。
以下是每个反应器所提供的催化剂模块 ,包括(但不限于):
? 催化剂单元。
? 催化剂箱
? 催化剂安装技术说明及安装件的图纸资料
? 催化剂测试单元。
? 为避免在催化剂模块间或催化剂与反应器内壁间气体短路的密封装置。
? 催化剂层上方检修用栅格
? 必要的连接件(螺栓,螺母等)。
投标方应按催化剂模块整体组装。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并纳入合同总价。所谓备品备件,指的是满足安装、调试和质量保证期所必需的必要的备品备件。
3 工作范围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所述各项。
3.1 设计范围
催化剂模块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
3.2 检验、试验和验收工作见第四章。
3.3 提供所有必须的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具体见第六章)
3.4 技术服务(具体见第七章)
3.5 供货范围清单
表3-1 供货范围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料 | 重量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厂 及原产地 | 备 注 |
第四章 检验、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调整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第一章“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2 工厂检验和试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催化剂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3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4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工厂检验的内容。
2.5 催化剂试验
2.5.1 预生产
对于新产品,需要进行1立方米的催化剂的预生产和进行相应的试验。
如果生产的催化剂与投标的催化剂具有相同的技术指标(间距、化学组成等等),且催化剂在供货的前一年已经批量生产,则不需要进行预生产。
2.5.2 生产期间的试验与检查
投标方应进行如下表的工厂试验与检查。
这些控制步骤是被提供的最少的步骤,根据供货方自己的质量检查系统,更多的控制步骤可以协商提出。催化剂工厂试验与检查内容见下表。
催化剂工厂试验与检查内容
生产步骤 | 试验 | 试验频率 | 文件形式 |
3.1成品送检要求
每生产催化剂单体2000根,招标方代表与投标方共同随机抽取1根单体,由招标方代表送往国内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必须为中试装置)进行全性能检测,费用由招标方监造代表负责。
3.2成品外观检查
招标方监造代表与投标方按照如下外观检查标准,对每一催化剂单体进行检查,共同签字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可组装成模块。
缺陷名称 | 要 求 |
端面缺口 | 每处最大深度不超出25mm,宽度不超出2个孔;有缺陷孔壁不超过3个。 |
端面裂缝 | 宽度不超出0.8mm,最多允许8条;不允许出现贯穿性的裂缝。 |
外壁缺口 | 每处宽度不超出2个孔,长度不超出催化剂单元总长度的一半,有缺陷孔壁不超出4个。 |
外壁裂缝 | 宽度不超出0.8mm,长度不超出催化剂单元总长度的一半,最多允许2条。 |
孔变形 | 超过1/3孔塌陷的孔扭曲不超过5个孔。 |
内部横裂 | 不允许出现内部裂纹导致的表面径向凹陷。 |
4 到货验收
投标方应派人进行催化剂开箱检验和现场验收,试验应由招标方在场并复查。
5 安装、调试指导
投标方应免费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指导。并负责期间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
若催化剂存在缺陷,投标方应在招标方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6 性能验收试验
6.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催化剂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6.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脱硝装置现场。性能考核试验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由第三方负责提供。
6.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之后三至六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确定;其它试验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6.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性能考核试验的具体测试项目至少应包括:
脱硝效率;
氨的逃逸率;
SO2/SO3转化率;
氨氮摩尔比;
速度偏差分布;
温度偏差分布。
第五章 催化剂交付进度与交付地点
催化剂供货时间初步2018年6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根据A修进展确定。
交付地点: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库房
第六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投标方应提交评标所需的所有催化剂资料和催化剂模块图纸。资料和图纸应表达清楚,尺寸完整。
2 脱硝工程建设阶段的催化剂模块技术配合资料
建设过程中,催化剂模块技术配合资料应以催化剂模块设计资料(竣工图资料)状态提交。投标方应根据计划和工程设计的变化提交所有资料,并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资料。
3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份数
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的图纸、资料的份数要求见下表。
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的图纸、资料的份数
资 料 | 单 位 | 提供数量 |
投标时应提供的投标文件 | 套 | 纸板 3份 电子版1份 |
设计和建设阶段的资料 | 套 | 纸板 4 |
4 交付进度
催化剂模块总图在合同生效后1周内提供,运行维护手册和安装储存手册在交货前1个月提供。其他相关产品证明文件随产品一起提供。
第七章 技术服务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催化剂正常安装、调试和使用。投标方要派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服务。
1.1.1安装
在催化剂安装、脱硝系统的启动和试运中,投标方应派有资格的经招标方确认的工程代表,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期间,若工程代表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提出更换工程代表,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理。现场代表还应提供必要的的现场设计,协助招标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核对和检验催化剂,解决与投标方的分包商和招标方的接口工作。
投标方应具体确定工程代表的人天数及时间的安排。
因投标方技术人员原因未完成工地工作,应由投标方负责。
投标方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 服从当地作息规定和休息日安排。
· 若发现催化剂缺损(运输或装箱所致)、催化剂性能不能满足控制要求,应该及时无条件更换。
· 按工程进度要求,直至投运并经过168小时连续试运转,招标方验收合格为止。
1.1.2 调试、性能验收试验
催化剂安装完毕后,由超低排放总承包单位进行系统整体调试工作,投标方负责调试中催化剂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案。投标方将过程及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提交给招标方。
1.1.3 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3至6个月内进行。
1.1.4 保证期
烟气脱硝系统经168小时试运行合格后,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后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
在保证期内,投标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由招标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催化剂缺陷或故障。
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下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安装 | ||||
2 | 调试 | ||||
3 | 试运行 | ||||
4 | 性能验收试验 |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化剂的开箱检验、催化剂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投标方应负责为调试提供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若催化剂存在缺陷,投标方应在招标方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1.3.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3.3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4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 投标方售后服务
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故障,投标方接到招标方的通知后,派专业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
第八章 罚款条件
承包人应保证全部实现招标书中规定的各项保证值及考核指标。否则发包方将扣除相应违约金。
1. 在BMCR工况下,脱硝入口NOx浓度500mg/Nm3时,要求达到90%的脱除效率,同时氨逃逸率≤3ppm, SO2/SO3转化率≤1%,氨氮摩尔比≤0.921。有其中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处理至满足招标文件外,同时考核总价的10%。
注:以上指标均以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为准。
2. 催化剂活性
2.1每生产催化剂单体2000根,招标方监造代表与投标方共同随机抽取1根单体,由招标方监造代表送往国内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必须为中试装置)进行全性能检测。送检的催化剂单元,抗压强度、抗磨强度及主要化学成分等理化特性指标,其中有一项负偏离保证值10%以上,该批次2000根退货,重新生产(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负)。如果负偏离在0-10%以内,该批次每立方扣款3000元。
2.2在催化剂活性寿命内,发生活性明显降低或催化剂磨损严重,难以满足脱硝出口50mg/Nm3的排放要求,考核所有质保金。
3. 超低排放装置总压损
在设计及校核煤种工况下, 脱硝催化剂连续运行的总压损不大于保证值1000330Pa,否则应无条件处理至满足招标文件外,同时考核总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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