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物资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医用物资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医用物资项目(项目编号:FJAHZFCG-2017-040#)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用物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医用物资
二. 采购编号:FJAHZFCG-2017-040#
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第一包
医用服装
一批
详见采购文件中第四章中的技术要求
254810元
254810元
第二包
塑料制品
一批
221060元
22106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一包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开标当天提供采购清单中所列带 “#”的服装款式至少各提供一套成衣样品。
第二包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以上第五项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出售地址: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紫阳名邸4栋外二层)
出售时间:2018年01月03日-01月0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2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1月11日上午09:00
截止接收时间:2018年01月11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1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凡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丰区丰溪街办永丰南大道2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俞先生 189*****427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紫阳名邸4栋外二层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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