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园段沥青路面修补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文化公园段沥青路面修补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城镇建设管理指挥部
二、工程名称:遂川县井冈山大道共裕圆盘至文化公园段沥青路面修补工程
三、工程地点:遂川县井冈山大道
四、工程概况:原道路的路基已经损坏的有990.90平方米,未损坏的有638.5平方米。
五、工程总造价:控制价为488750.42元。要约价为建设单位按规定随机抽取让利系数(开标时在4%、4.5%、5%、5.5%、6%、6.5%、7%、7.5%、8%九个中当场随机抽取确定)乘以招标控制价确定。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八、招标范围:沥青路面修补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45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已入选遂川县房屋市政建筑行业施工企业数据库的施工企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4、报名及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携带公司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原件、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已交纳贰万元长期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若施工企业同时入选房建市政、水利数据库,则需缴纳肆万元长期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07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十三、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中标人应承担材料上涨的风险。
十四、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十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付清(不计息)。
十七、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施工企业在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八、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以及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十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遂川县城镇建设管理指挥部
联系人:罗荣华 联系电话:139*****656
招标代理: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2018年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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