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三明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⑵ 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三明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⑶ 工程建设地点: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内
⑷ 建设规模:施工道路总长984.11米,宽26米(含人行道);
⑸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雨、污排水工程;
⑹ 工程造价:约990万元;
⑺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外单位需在佛山市高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在开标时递交);
5、 投标申请人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于2006年 10 月 30 日 15 时至 11月 6 日 11 时(北京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参加投标。接受报名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⑴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⑵ 企业业绩:提供在2003年~2005年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复印件(以合同协议书文本、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为主);
⑶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专业资格、职称(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及业绩(2003年~2005年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资格和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⑷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⑸ 过去两年财务状况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
⑹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⑺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7、 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信箱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字样,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于报名截止日当天2006年 11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送至佛山市大福南路金碧花园8座106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书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无原件或与原件不相符的复印资料,资格预审时将不予考虑。
9、 资格预审办法:由招标人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预审文件进行审查,从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综合实力、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等方面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评审择优筛选,得票最多的前9家的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人;若投标申请人超过五家,不超过九家,则投标报名人为该标段的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通知与确认:
招标人将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投标申请人在4 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回复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未回复,视为此通知已送达。
11、取招标文件办法: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 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12、须咨询本次工程招标情况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佛山公司地址:佛山市大福南路9号金碧花园8座首层106室
联 系 人: 王 琼 誉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fsjd12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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