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所需执法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所需执法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执法车辆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7]085-TP29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执法车辆一标段:电动车两辆;二标段:汽车一辆(具体要求及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一标段:10万元;二标段:12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生产厂家或销售);

4.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六、谈判文件相关信息:

1、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0日下午18:00。

2、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000元;二标段:2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160*****05238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月12日下午2:30-3:00 (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下午3: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三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信访局二楼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5*****808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辆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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