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化学工业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施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包含安防监控);3、本项目中枪式摄像机和数字硬盘录像机必须需符合沪公技防(2008)001号文、沪公技防(2011)010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须通过市局数字高清监控设备兼容性测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产品价格扣除比例;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化学工业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A17169) 3、预算编号:00-17-z7575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化工区视频监控系统一、二期项目已经完成,按照《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以及在一、二期项目验收时提出的要求,需要完善化工区13平方公里范围内道口X+1和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结合一、二期已经建设完成的卡口以及重要路口的一体化快球摄像机,进行三期建设。建成后的三期连同上二期的监控系统,在金山化工区13平方公里内形成一个视频监控的防范网络,可以实现化工区内交叉口全覆盖,所有的道路进出车辆人员实现全覆盖,在化工区内各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行走的人员均在摄像机的有效监视范围中。(注:超出预算视为废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03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1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涉密信息系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03 09:30:00至2018-01-10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在网上上传报名所需资质后请到现场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浏览标书);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23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美欣大厦4楼E-J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美欣大厦4楼E-J。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共五份)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1月03日至2018年01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2、招标文件:500元/份;3、报名初审时需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涉密信息系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4楼E-J。5、完成标书上传后请及时与我方沟通签收事宜。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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