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津安置小区建设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西津安置小区建设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延平区西芹镇西津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晏圣南招【2017】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西芹镇西津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晏圣南招【2017】005号)已由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平区西芹镇西芹社区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延平区西芹镇西芹社区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项目的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8000平方米,其中村民一梯一户住宅部分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约3.857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西芹镇西津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为24个月。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附属配套及其他建筑部分暂按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标准下浮30%计取(监理计费暂按153.2万元计);村民一梯一户住宅部分取费参照且不得高于中标费率计取(具体中标后由甲方协定),(本项目为自筹资金项目,需资金筹措到位后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监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招标人委托的相应职权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中的结算金额作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算额。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 ;

2.7.2 设计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特别说明: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做为不同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不低于工程师技术职称,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投标总监与中标后驻场总监需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替换,本项目实行面部识别打卡制);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5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的监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 请于2017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2日23时59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 12 月 29 日8时30分至2018年 1 月2日23时59分前(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如需图纸请凭借在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2日23时59分前报名的有效报名凭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免费领取图纸,领取前请先致电公告中联系方式联系)。

4.4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重要提示:对获取招标文件有时间要求的文件请在上网时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电话****-*******)及新点平台(电话****-*******)联系,须在系统后台招标公告时间中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进行登记确认。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以银行

到户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为“ 西芹镇西津安置小区”字样”(2)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20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09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7.2.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保函需带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西芹社区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94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平区锡华翠城一栋202室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180*****82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延平支行

帐 号: ****************5220

监督部门:西芹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总承包 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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