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桑苗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89-XQ(重))质疑函的回复函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桑苗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89-XQ(重))质疑函的回复函

质疑人: 海宁市福寿苗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福寿 联系电话:151*****528

授权委托人:黄柱明 职务:职员 联系电话:132*****540

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双涧村小陈岸19号 邮政编码:314407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关于桑苗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89-XQ(重))”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以书面的方式收悉,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经我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官方网站上调查了该项目前来投标的众多投标单位后,证实广西西林县有丰生物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反映的经营范围:铁皮石斛、紫皮石斛、水草石斛的种植、组培苗、销售;原生中草药种植、育苗、销售;水果种植、育苗、销售。(在开标后的2017年12月22日变更了经营范围:铁皮石斛、紫皮石斛、水草石斛的种植、组培苗、销售;原生中草药种植、育苗、销售;水果种植、育苗、销售;茶油苗种植、销售;桑树苗育苗、销售。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官方网站资料)未包括桑苗的种植及销售。所以该公司在资格审查时应做废标处理。

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如下:

广西西林县友丰生物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虽未详细标注有桑树苗的经营范围,但该公司已于2015年取得了林业局颁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其经营种类已包含经济林苗,故该公司具备本项目投标资质。

质疑事项二:

经我公司调查证实宜州市蚕缘方格簇厂经营者韦宏星和宜州市庆远镇杭星方格簇厂经营者吴春梅二人存在夫妻关系事实。(两人于2006年8月24日登记结婚至今并生有一子)并且宜州市蚕缘方格簇厂经营者韦宏星与宜州市绿意苗圃经营者韦玉才存在同一家族的堂兄弟关系事实,且韦玉才从2009年起一直都是在韦宏星方格簇厂做工,系韦宏星工厂一名员工;并且我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官方网站上调查证实宜州市庆远镇杭星方格簇厂和宜州市绿意苗圃的经营者联系电话显示为同一号码:130*****377,后又经证实此联通号码为宜州市庆远镇杭星方格簇厂的经营者吴春梅。我公司有理由相信以上3家企业有相互串通投标围标的嫌疑。

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如下:

根据桂财采【2016】42号文《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第一条要求代理机构应在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恶意串标及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的报名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经核查,宜州市蚕缘方格簇厂、宜州市庆远镇杭星方格簇厂及宜州市绿意苗圃并未存在以上任一情形,根据贵公司提交的材料中也不足以证明宜州市蚕缘方格簇厂、宜州市庆远镇杭星方格簇厂及宜州市绿意苗圃存在串标行为,故对于以上三家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判断理由不充分。

质疑事项三: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官方网站上调查显示宜州市绿意苗圃、宜州市蚕缘方格簇厂及宜州市庆远镇杭星方格簇厂3家投标方都是属于个体工商户性质。个体工商户只有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是没有法定代表人职称定位的。

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宜州市绿意苗圃”为个体工商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供应商。凡是生产或经营本次相关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都有资格参加本次的招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第(一)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贵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14点: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第4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不作为非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质疑事项四:

1、我公司投标代理人在开标现场发现多家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注: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备查原件均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文件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示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广西新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否则投标无效。所有递交的备查原件于评标结束后次日内退回投标人。”的规定。多家投标单位递交的原件完全是没有密封的状态而是直接把原件资料散乱的放在了投标文件上面,招标公司的开标工作人员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后,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了“广西西林县友丰生物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桐乡市同灵苗木专业合作社”等4至5家单位作废标处理,因当时情况非常混乱,甚至差点达到场面无法控制迫使开标活动多次停顿(现场有监控证明)。但是招标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却叫几家公司到外面密封,等有几家公司密封好再进来......

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

内层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外层密封袋上应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签收时间:

按招标文件的意思,我公司理解为投标文件的包封应该是有内层封套和外层密封袋并按照招标文件的书写格式写明。但招标公司工作人员唱标前拆封投标文件时未见到工作人员有检查内层封套的密封性及内层封套上的文字书写格式就直接取出各投标文件唱标。如果不用检查为何招标文件要求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呢?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该“备查原件于评标结束后次日内退回投标人”奇怪的是招标公司的处理方式是:原封不动的要求投标单位全部拿回。我公司至今仍然保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保存。我公司理解的是,既然招标文件要求是原件必须是密封递交否则投标无效,于评标结束后次日内退回投标人。那肯定是应该由专家评委来拆封并检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条件,也是可以理解为这个原件备查肯定是作为评判某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一个重要依据。那招标公司的反常行为和违规操作已经违背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本意,促使招标公司这种非常明显的有意的违规操作,我公司有理由怀疑:是否招标公司事先知道某家投标公司或某几家投标公司存在原件缺失或不能达到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会给这个公司造成废标的结果,当时确实有其他投标单位的人也在议论此事,请贵公司给予我公司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并消除贵公司和某些投标公司有串标的嫌疑。

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如下:

1.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受投标文件及备查原件时,发现部分投标人的备查原件未密封并现场告知各投标人,并未当场宣布“广西西林县友丰生物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桐乡市同灵苗木专业合作社”等4至5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因在开标现场有投标人现场提出质疑,故暂停开标会(现场有监控证明),待业主代表及监督代表商议解决质疑事项方继续进行开标程序,并不存在“非常混乱”及“差点达到场面无法控制迫使开标活动多次停顿”的情形;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备查”并不是“原件核查”,且招标文件中未有硬性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哪些证件作为原件备查,若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验证),如果投标人不是中小型企业,也可以不提供其原件备查。故在开标现场经业主代表及监督代表商议决定且征得所有投标人同意后现场退还投标人提交的原件,并不存在“宽大优惠政策”的情形。

2.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已针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让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各投标人未在现场提出疑问且均在开标现场签字认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拆封招标文件时也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

综上所述,以上质疑事项我公司予以驳回,不予受理。

如质疑人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 月 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桑苗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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