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桑牌蒙E33238车辆转让(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转让公告

尼桑牌蒙E33238车辆转让(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尼桑牌蒙E33238车辆转让(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

项目编号

09CL********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3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E33238

注册日期

2003年10月16日

年审期限

2018年04月30日

品牌型号

尼桑牌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排量

燃油种类

汽油

变速箱

自查

里程表公里数

0公里

车辆类型

轻型普通货车

车辆颜色

绿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交强险

违章情况

其他情况

强制报废期止2018年10月16日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00

评估基准日

2016/10/12

评估机构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旭刚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6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王文兵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本次处置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车辆勘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院内和海区、各旗县烟草专卖局院内;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车辆勘验联系电话:****-*******。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4、该车辆处置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前须上传《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车辆转让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身份证正反面,并在该项目公告期内最后一天17:00之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3%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中心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①车辆必须过户。②车辆交接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欠缴车辆购置税,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③受让方承担因解决车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漏检、过户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④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中心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⑤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⑥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⑦如出现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过户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⑧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本次处置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收回,受让方需重新领取牌照。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18/1/3 至 2018/1/9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20,000元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有效报价的;(2)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3)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过户证明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过户保证金自受让方提交过户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3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8年01月03日00:00
至2018年01月1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3%

附件下载

********160*****7001.png">****************9.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公车.doc********160*****9002.png">****************7.doc">网络动态报价须知.doc********160*****4003.png">****************8.xls">车辆基本情况及自由报价截止时间(烟草).xls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7室或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

其他

项目名称

尼桑牌蒙E33238车辆转让(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

项目编号

09CL********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3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E33238

注册日期

2003年10月16日

年审期限

2018年04月30日

品牌型号

尼桑牌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排量

燃油种类

汽油

变速箱

自查

里程表公里数

0公里

车辆类型

轻型普通货车

车辆颜色

绿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交强险

违章情况

其他情况

强制报废期止2018年10月16日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00

评估基准日

2016/10/12

评估机构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旭刚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6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王文兵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本次处置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车辆勘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院内和海区、各旗县烟草专卖局院内;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车辆勘验联系电话:****-*******。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4、该车辆处置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前须上传《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车辆转让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身份证正反面,并在该项目公告期内最后一天17:00之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3%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中心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①车辆必须过户。②车辆交接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欠缴车辆购置税,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③受让方承担因解决车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漏检、过户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④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中心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⑤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⑥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⑦如出现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过户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⑧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本次处置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收回,受让方需重新领取牌照。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18/1/3 至 2018/1/9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20,000元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有效报价的;(2)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3)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过户证明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过户保证金自受让方提交过户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3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8年01月03日00:00
至2018年01月1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3%

附件下载

********160*****7004.png">****************9.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公车.doc********160*****7005.png">****************7.doc">网络动态报价须知.doc********160*****1006.png">****************8.xls">车辆基本情况及自由报价截止时间(烟草).xls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7室或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让 呼伦贝尔 烟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呼伦贝尔产权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