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厂新建絮凝沉淀池工程招标公告
二水厂新建絮凝沉淀池工程招标公告
利川市二水厂新建絮凝沉淀池工程
发布时间 2018-01-03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二水厂新建絮凝沉淀池工程,已由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利建文【2017】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30000m3/d絮凝沉淀池,现状30000m3/d虹吸滤池,内层涂料面层铲除及粉刷,更换部分加氯设施并增加加矾系统,配套改造厂区总图部分设施。
2.1.2计划投资:工程费用约510.59万元。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
2.1.4建设地点:凉雾乡群风村3组(利川市自来水厂二水厂内)。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明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3招标编号:HBHDES17013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自资格预审截止日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例市政公用工程(15000吨/天及以上的给排水构筑物的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申请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递交申请文件时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 12月29日至2018年 1月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 http://lc.eszggzy.cn/lc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 http://lc.eszggzy.cn/lc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月12日10时 00分,地点为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利川市清源路51号:利川市住建局一楼右侧)。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利川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利川市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5*****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12栋1402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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