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招标公告
万盛经开区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7A0814
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采购
采购人:万盛经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4
一、谈判采购内容…………………………………………………4
二、资金来源………………………………………………………4
三、谈判资格………………………………………………………4
四、谈判费用………………………………………………………4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5
六、谈判有关规定…………………………………………………5
七、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6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6
九、谈判时间………………………………………………………6
十、谈判地点………………………………………………………6
十一、地址…………………………………………………………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7
一、谈判费用………………………………………………………7
二、采购文件………………………………………………………7
三、谈判响应文件…………………………………………………7
四、谈判保证金……………………………………………………8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8
六、谈判文件的密封和递交………………………………………9
七、无效谈判………………………………………………………9
八、谈判程序………………………………………………………10
九、成交原则………………………………………………………11
十、成交通知………………………………………………………14
十一、竞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14
十二、签订合同……………………………………………………14
十三、履约保证金…………………………………………………15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内容及技术需求……………………………16
一、采购内容………………………………………………………16
二、采购具体要求…………………………………………………16
三、特别说明………………………………………………………17
第四部分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8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8
二、质量要求………………………………………………………18
三、报价要求………………………………………………………20
四、付款方式………………………………………………………20
五、知识产权………………………………………………………20
六、培训……………………………………………………………20
七、其他……………………………………………………………20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22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25
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验收表………………………27
第六部分 谈判文件格式要求………………………………………28
谈判文件封面………………………………………………………30
资格证明部分………………………………………………………31
经济部分……………………………………………………………35
技术部分……………………………………………………………37
服务部分……………………………………………………………3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万盛经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对万盛经开区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一、谈判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 | 见第二部分 | 25 | 0.5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四、谈判费用
(1)标书费:售价 300 元/份。
(2)竞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盛经开区支行
特别提醒:竞标保证金必须由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否则视为无效竞标,竞标人必须在备注栏注明:“XXXXX ” 项目(关键字)竞标保证金。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 1月11日 16:00 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各竞标人须在 2018 年 1月12日 14:30 前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出具缴纳保证金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缴存)的视为无效竞标。
(3)缴纳时间:标书费(开标前缴纳)、谈判保证金收据在开标前置换。
(4)缴纳方式及退付:标书费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由公司开具退款收据并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盖公章或财务章)(收据上请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同时提供保证金银行入账复印件),邮寄到我中心(地址: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层,联系电话:刘老师 ********)我中心于收到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须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退回成交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竞标人,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投标行为无效。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自行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者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sjyzx.com)下载。
六、谈判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竞标,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本采购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遗文件内容。
(三)超过竞标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递交竞标文件或未有效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恕不接受其竞标行为。
七、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应于2018年1月12日 14:00---14:30交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厅。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 14:30
所有谈判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时间:2018年1月12日 14:30
十、谈判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十一、地 址: 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四楼(东城大道供电局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孙力力;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蔡明容;电话:189*****600
采购人地址:万盛经开区松林路24号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5、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谈判响应文件
1、谈判响应文件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竞标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内容由第六部份“谈判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份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竞标人应按照 “谈判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份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3、联合投标:不接受。
4、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谈判保证金
1、竞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谈判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
(1)竞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竞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成交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谈判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份谈判邀请书。
七、无效谈判
(一)无效竞标条款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4、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5、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二)废标条款
谈判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首次符合专业条件的竞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竞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八、谈判程序
(一)谈判组织
1、采购人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由集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采购单位、竞标人和相关监督单位参加。
2、竞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
3、整个谈判活动在区财政局和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
(二)谈判小组职责
经开区财政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特点组织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独立对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独立履行本项目的谈判。
(三)谈判
1、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或签到顺序)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
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7、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及商务技术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
1.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并依据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1.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评审细则: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检查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竞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新证);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2017年11月至开标当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有社保局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携带备查);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诚信声明(格式)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3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谈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竞标文件签署 | 竞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 | ||
竞标方案 | 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竞标文件份数 | 竞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竞标文件内容 | 竞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竞标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第一篇和第三、四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竞标有效期 |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3.1“谈判项目技术需求”须满足第三部分要求。
2.3.2“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须满足第四部分要求。
2.3.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3.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3.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2.4.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4.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2.4.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2.4.1.3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4.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十、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预公示。
2、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竞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二、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履约并经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份 谈判项目内容及技术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品目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医疗设备 | 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 | 台 | 1 |
二、采购具体要求
1、全干式,检查流程全自动简约一体化;
2、轴向传导选通技术,空间最大熵值技术,多技术和多方法有效消除软组织和皮肤位移干扰;
3、四晶片双向收发,双向定量测量骨声速(SOS);
★4、多部位测量( 桡骨+胫骨)(足骨/指骨可选配);(提供软件截图或报告单证明)
5、电脑系统工作站;
6、探头发射工作频率:0.8MHZ,穿透力强,胖人及三岁以下婴幼儿检测无忧;
★7、声速SOS测量范围:2500-4800m/s,高重复度(≤0.1%)及,变异系数CV≤0.1%,测量精确度(≤0.15%); (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检验报告证明)
8、配置专业成人软件包(20-100岁),专业儿童软件包(0-3岁,3-20岁);
9、单点测量:<2秒;单元测量:<25秒 ;
★10、计算参数:T值,Z值,骨质量指数(BQI),骨骼的生理年龄(PAB),预期发生骨质疏松的年龄(EOA),相对骨折风险(RRF)等;(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检验报告证明)
★11、机器为双插孔设计,配备双探头:常规CM探头和新生儿探头,由于临
床需要,新生儿探头不能用常规大骨探头替代;(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2、SQV双体模校准检验及温度校准软件,确保准确性和重复性;
★13、设备的超声探头检测系统软件、骨密度测量系统软件、骨密度主机板USB调试系统均需通过中国国家版权局的软件认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证明文件);
14、骨密度仪电脑编程接口及测试系统需通过中国国家版权局的软件认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证明文件);
15、完整的互联网功能和通信协议,方便专家远程会诊和联网,以及网络升级
16、配备一体化双插孔台车;
18、产品符合GB9706.1-2007/GB9706.9-2008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安全标准;
三、特别说明
1、带“★”号的为重要功能条款,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以上功能要求,任意一条带“★”号条款未满足的,以不满足投标技术参数实质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非“★”号条款有三条及以上不满足的,以不满足投标技术参数实质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为防止虚假应标,用户保留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测试权利。
2、本项目技术指标为基本指标,竞标单位对竞标设备的指标进行详细逐一明确应答(作为评标依据),附产品说明书或提供厂家盖章的技术应答作为佐证。(不得用“满足”或“复制方式”作为竞标应答,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3、竞标人须在货物情况报告中详细列出所投货物的配置情况(品牌、型号)及配件(如有配件的请专门注明其单价、功能等,以便评标时参考);
4、谈判人在西南地区必须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点(提供姓名、电话、地址)或有委托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机构地址、人员配备、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未提供作投标无效处理。
第四部份 谈判项目服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合同签定后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
1、竞标产品必须是按厂家标准配置的整套全新未使用过的,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竞标产品如包括必备的易损易耗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竞标人应提供完整清单。
(四)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竞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竞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竞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竞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最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依照供应商响应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4、竞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竞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竞标人应明确承诺:其竞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 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竞标人竞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竞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竞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竞标人竞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竞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相关设备的所有零部件免费上门服务期均不得少于1年,按相关规定超过1年的,按相关规定时限为准。免费上门服务期内,报修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否则,将视情况扣取质量保证金;免费
上门服务期外,报修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2)其他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竞标人包修、包换、包退(指产品整体、非部件),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全部费用。
2.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竞标人应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3.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直接选择换货时,竞标人应当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4.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竞标人应为采购人调换不得低于合同货物规格且买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竞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
5.换货产品合计价格若超过合同总价的1%时,超过1%的部分在退还竞标人履约保证金时从中扣减,作为对采购人的赔偿。
6.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7.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竞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竞标人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竞标人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竞标人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维修配件
竞标人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报价要求
(1)本招标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谈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设备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交付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设备使用和操作尽培训义务,使采购方相关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
(一)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l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l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l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采购单位 | 经办人及电话 | |||||
中标人(成交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成交)金额 | ||||||
结算金额 |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供应商 意见 | 供应商(公章)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 |||||
采购单位 意见 | 采购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
财政局业务科室 验收意见 |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室意见 |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意见(根据各方验收意见,签署退付履约保证金意见)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验收表
注:1.本表一式四份,货物(服务)验收后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存档一份(分散采购形式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需签章和存档);
2.本表所列资料清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本表不能完整填列所购商品时,请填报附表作为本表附件;
4.本表是查验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未提供本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退付履约保证金。
第六部份 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一、谈判文件封面
二、谈判文件内容(目录表)
(一)资格证明部份
1、诚信声明(格式):
2.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复印件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6、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2017年11月至开标当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有社保局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携带备查);
3、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4.1其他资料
4.1.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4.1.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二)报价部份
1.竞争性报价函
2.明细报价表
(三)技术部分
1.技术应答
2.技术响应偏离表
(四)服务部分
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
2.服务响应偏离表
3其它优惠承诺
一、封面格式
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正本/副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竞标人名称并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部份
1、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
(竞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竞标人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竞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名称)采购的(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岁
单位: 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竞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6.2其他资料
6.2.1保证金缴纳凭证
6.2.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等(格式自拟)。
(二)经济部份
1、竞 争 性 报 价 函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我方收到(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本次我方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并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个日历天内[或于X年X月X日前]完成,质量达到。
2.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阅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的附件,并完全理解其精神和要求。我们同意并放弃对本次谈判文件存在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力。
4.如果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谈判文件,或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中谈判竞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竞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明细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可扩展)
竞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技术部份
1.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4.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供应商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技术应答(格式自拟)
附相关技术(规格)印证支撑材料
(四)服务部分(格式自定)
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条款等
2.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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